關於「航班因天候因素大幅延誤或取消」時之應對方式於官網中查到說明如下:
●因天候因素導致航班延誤或取消時的處理
無論旅客訂購機票的票價類型為何,因天候惡劣(如颱風及下雪)等不可抗力之因素
所造成的航班大幅延誤或航班取消,一律採下列方式處理。如遇此情況,旅客不需支付取消及更改所產生之手續費。
1、提供旅客轉乘Peach的其他航班(無法轉乘其他航空公司航班)
關於可搭乘之替代航班以及辦理搭乘替代航班手續的相關訊息,請參照以下「關於轉乘Peach替代航班」
●關於轉乘Peach替代航班
旅客可選擇轉乘原定航班出發日隔日起10天以內有空位的航班。
此外,轉乘替代航班手續辦理期間為原定航班出發日的隔日起10天以內。
欲辦理轉乘替代航班的旅客請洽客服中心或機場櫃檯辦理。
(僅限於營業時間內提供服務)
想請問對樂桃規則較熟悉的網友:
1. 由14:00延誤至18:40有符合大幅延誤嗎?
2. 若符合大幅延誤,但由於客服週日休假,該如何辦理轉乘替代航班?
對此詢問過機場代理櫃檯業務的長榮人員,表示無法協助處理
是自行上網改至有空位的班次就可以嗎?是否會有相對的費用發生呢?
PS.改成1840起飛的真的很糟糕
要坐電車到梅田一帶最晚要坐到23:14發車的JR,而飛機抵達時間預定是22:50......
根本就是叫人睡機場的班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