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請問板上各位一點笨問題
首先,我查到從日本回台灣
台灣的海關限制是每個人可以帶一公升的酒
所以,我跟老婆兩個人的限額應該是兩公升
請問:
1. 是每人一公升,還是可以合計兩公升?
例:如果買一瓶 1800 mL 的放在一個行李箱,
要是被攔查,這樣可以過嗎?
2. 要是上面這樣是可以過的話,
如果我在一個行李箱裡放三瓶 720 mL 的
(總共 2160 mL,超過 160 mL),
要是被攔查會發生什麼事?課稅或拋棄一瓶是嗎?
還是會有其他處置方式?
3. 最蠢的情況是,我要是當場開一瓶直接喝掉 200 mL
這樣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