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住宿] m大家住宿心得

作者: HermesC ( )   2014-08-21 21:15:45
※ 引述《winnie759281 (匿名)》之銘言:
既然都聊到法律了,
只好拿著雞排珍奶出來大放厥詞。
以Airbnb & uber 目前在全世界領域的破壞式創新而言,
食衣住行育樂都是一種必須要被解決的人性需求,
在天災 & 人禍的必要情況下,提供緊急救助管道是必須的,
因為這凌駕於人性的其他需求之上,為最低層次的安全需求。
而今天在安全需求已經被滿足的前提下,
為了心理層面的其他因素,不選擇可能一個晚上只要1200左右低價的成田機場飯店
而是選擇向某個沒有登記的某人給予金錢並得到飯店&交通服務
這樣是不是一個合適的選擇?
問題二:
如果把這樣的服務上架到 uber & airbnb,這樣的服務是否合法?
一個是個人行為,另外一個其實也是個人行為,
但是一個個人行為需要由個人負責,
另外一個個人行為需要由一個特定法人負責,
從C2C的概念 進化到了 C2B2C,
其他P2P O2O LBS等等的概念就不多提了。
回到原點上而言,
如果M大持續要收費,就是將這服務上到Airbnb or hotel.com
如果希望做免費當公益認識朋友 > 收費模式完全取消。
只有這兩條路,不會有任何的模糊地帶了,
模糊只會帶來混亂,混亂造成誤會,誤會造成困擾
困擾帶來紛爭,而紛爭使人感到痛苦。
旅遊不是一件為了享受快樂的事情嗎?
感到痛苦的話,還要旅遊幹嘛?
作者: oijkue ()
同意 但只能再強調一次,PTT是非營利學術網站,不是給少數人違法撈錢用的,看到就噁心
作者: adon0313   2014-08-21 21:49:00
合購代買那邊都能代買到百萬里程啦
作者: hajimels (阿一)   2014-08-21 21:57:00
問一下o版友 airbnb是否噁心和違法?@@
作者: April1912 (愛上的是你 還是愛情?)   2014-08-21 21:57:00
看到某人硬要說別人撈錢才令人覺得噁心...
作者: ella7198 (詩人)   2014-08-21 21:58:00
同意樓上...
作者: hajimels (阿一)   2014-08-21 21:58:00
恩 大家要小心 有人會備份搜證的
作者: mocoli (o.o)   2014-08-21 22:00:00
眼裡只有惡意的人最噁心...
作者: poju1024 (XD)   2014-08-21 22:01:00
有必要講得那麼難聽嗎 真不知在激動憤慨什麼?
作者: Vett (Vett)   2014-08-21 22:01:00
看到這篇又想推一次 人真的難做.... 人家一開始是不想收的
作者: amethysta ( )   2014-08-21 22:02:00
小心釣魚。
作者: poju1024 (XD)   2014-08-21 22:03:00
人性真的很灰暗 立意是好心 被說成營利 還一副為他好條文都搬出來 真是替他想嗎? 自己心知肚明
作者: amethysta ( )   2014-08-21 22:05:00
我覺得前一篇的條文提醒並沒有惡意至於整串推文討論就很難說
作者: toyokawa (japan)   2014-08-21 22:07:00
還沒去住 超想去住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4-08-21 22:08:00
http://www.bengo4.com/topics/1621/airbnb與旅館業法有牴觸,目前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之後可能某天認真抓了,被判罪還是留前科得不償失
作者: hajimels (阿一)   2014-08-21 22:09:00
我並不了解日本法律 但就這個聯結來看 也說是有可能違法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4-08-21 22:10:00
這算是踩到灰色線了吧~
作者: hajimels (阿一)   2014-08-21 22:10:00
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還是確定還不能抓 無從得知了不過就是m版友自已想清楚了 推你前版的善意提醒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4-08-21 22:11:00
h大...大目に見る的意思不是那樣的...簡單講起來跟台灣日租套房一樣,灰色界線詳細可以去日本GOOGLE~這只是我隨手找到的
作者: hajimels (阿一)   2014-08-21 22:13:00
我的解讀是"無法真的去管" "暫時放著不管"因為是灰色 不是黑色 所以目前就很只能這樣的感覺當然未來是不是灰色變黑色 就要小心了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4-08-21 22:14:00
不是的...H大你把最後一段解讀有點偏了...
作者: hajimels (阿一)   2014-08-21 22:16:00
我日文才N2-N3之間吧 不能100%懂 麻煩你解說一下了"監督官庁が大目にみている状態でしょう"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4-08-21 22:18:00
就現在來說airbnb是與旅館業法相牴觸..因為日本對於
作者: hajimels (阿一)   2014-08-21 22:18:00
這句關鍵我可能解讀錯了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4-08-21 22:19:00
旅館業法規定的種類來看,airbnb無法符合目前雖是與法律牴觸,但官方尚採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也就是說並沒有認真取締 (大目に見る 有放過對方的的意思)...簡單來說跟台灣日租套房差不多,雖然是違法但是政府比較消極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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