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
和家人預計四月底到東京旅遊六天五夜
已經預訂了池袋大都會飯店的三人房
日前去信詢問是否需入住時是否需支付押金的部分
今日收到回覆是我需支付 JPY130,000 的押金 覺得好像有點太多了
因為我的房價五晚也不過 JPY105,612
可是我卻要支付超過我房價的一筆押金
雖然說最後是會退我的(如果都沒消費的話)
但還是覺得好像有點多
所以想請問版友們這是正常的嗎?
我是在想
如果用現金支付的話
我要多帶很多日幣在身上
而且最後一天退房時退我那麼多日幣
我要花去哪...
如果用信用卡支付的話
他刷押金跟刷退押金我都要被信用卡銀行收手續費
而且又怕到時回國收到帳單如果有甚麼問題會不好處理
還請知道的版友回覆我
先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