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 藉由「高度專門職1號」簽證在日本工作,1~3年後申請永居
背景 : 國內理工科系畢,現職本土公司研發工程師,在職進修文組碩士中,未來在日本
工
作傾向找與現職相關職位
問題 :
1. 分數計算表中「學歷項目」中,學位只能則一勾選對吧?
例如碩士畢業就是勾「修士」20分,不能連「大學畢業」的10分一起計算(20+10)。
那像我正在修第2個碩士,我可以加勾選「第2個修士」的5分嗎(20+5)?
2. 年收入項目,請問
2.1.申請簽證時是看目前本土公司的年收入,還是看申請簽證時日本公司給的薪水計
算?
2.2.如果看的是目前本土公司的年收入,並假設已達600萬日幣以上,請問若申請簽證
時總分已達80分,但日本公司給的年薪為350萬,3年後請永居是否就無年收的加
分(因不滿400萬)?
3. 研究實績項目,作為發明者我有一項以上的發明專利(含美國),並且3篇以上的我專長
領域RANK Q1的1作SCI,在此項目也只能擇1拿到15分對嗎?
以上問題希望前輩不吝回答。
另外,雖然八字還沒一撇,若拿到永居後辭職回台工作,有需要一年回日本住幾天才能維
永居資格嗎?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