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fckj1131017及johnwalk8329水桶七天

作者: akira1121 (高-口+ㄦ)   2014-09-12 22:14:52
ID: fckj1131017 一行文並未見改善 警告一支
作者: shirotora (白虎斑)   2014-09-12 22:38:00
不from回來xDD
作者: haru (Haru*)   2014-09-12 22:39:00
不送。from!
作者: rochiou28 (胡扯)   2014-09-12 22:56:00
....連這都能開分身
作者: MAYBEBEDAY (LaLaLa)   2014-09-12 22:56:00
bye,from
作者: domoto244   2014-09-12 22:57:00
不from回來XDDDD
作者: stank1240 (先承認你朋友就是你)   2014-09-12 23:44:00
ip一樣就分身喔 那串文一樓也同ip要不要自己查看看是不是本尊?本來韓方和主辦方就規定場內不能拍照攝影什麼叫我跳針 講認真正確的事 還崩潰說我跳針且那樓樓主也承認有拍照 既然規定是這樣
作者: makki (最萌一米六)   2014-09-12 23:50:00
這裡不是八卦版不要濫噓可以嗎?
作者: stank1240 (先承認你朋友就是你)   2014-09-12 23:50:00
那我回文內容挑釁什麼? 我朋友講一句就被說開分身根本板主隨變隨便亂桶 我一定會上訴理茫還當正直 被講幾句就水桶哦?妳看我不爽抓我毛病我ok 但妳桶我七天是怎樣?身為板主 連演唱會規則都不知道.....
作者: perfumelady (蝦古拉手中的玫瑰)   2014-09-12 23:56:00
所以你朋友=你...原來如此。
作者: stank1240 (先承認你朋友就是你)   2014-09-12 23:57:00
妳刪文就算 桶人 汙指我開分身 亂哉罪名樓上你確定妳發言要負責任喔
作者: rochiou28 (胡扯)   2014-09-12 23:58:00
那你也真夠無聊找了兩個朋友一起噴人? 是遇到什麼刺激要發洩嗎...
作者: stank1240 (先承認你朋友就是你)   2014-09-12 23:59:00
這篇文可時同時三個人在同一點陸續看到如果硬要說我開分身噴人 可以去查證
作者: rochiou28 (胡扯)   2014-09-13 00:01:00
如果你向版務上訴證實不是分身當然是OK
作者: stank1240 (先承認你朋友就是你)   2014-09-13 00:01:00
不要覺的網路上亂噴就沒事Google一下就知道 自己惱不查怪誰?
作者: rochiou28 (胡扯)   2014-09-13 00:02:00
板主不是神 哪會精準知道你還有你朋友會一起在同個點上
作者: stank1240 (先承認你朋友就是你)   2014-09-13 00:02:00
被打臉就跳針哦 可以亂桶還要人舉證
作者: stank1240 (先承認你朋友就是你)   2014-09-13 00:03:00
八卦板確認分身都要報請帳號部了
作者: rochiou28 (胡扯)   2014-09-13 00:04:00
看到同IP非本人的話理所當然往分身想 向版務提出證明
作者: stank1240 (先承認你朋友就是你)   2014-09-13 00:04:00
著裡板主是多皇 可以直接桶我
作者: makki (最萌一米六)   2014-09-13 00:05:00
你現在還能推,表示還沒進水桶...離專制還有一段距離吧
作者: stank1240 (先承認你朋友就是你)   2014-09-13 00:06:00
至少我陪我朋友區 喔們從部帶相機這隻才我分身 被桶的是我本尊跟我其中一朋友帳號看戲的進入狀況沒?自由表答想法 硬被說一起上來噴人很好笑好嗎 是大家看表演過太爽 還我們太守秩序
作者: makki (最萌一米六)   2014-09-13 00:11:00
好是我沒看清楚你帳號sorry,但你也別那麼激動遺失相機的人跟你有何過節?噓一次不夠?
作者: stank1240 (先承認你朋友就是你)   2014-09-13 00:12:00
問題又不是妳桶我 我要板主給交代啊我噓某幾樓心態很怪 錯了嗎?搞不清處規定 說我挑釁???????????
作者: rochiou28 (胡扯)   2014-09-13 00:20:00
規定的確有不能帶進場 但原PO內文也沒任何抱怨你覺得原PO活該可以 但明知道這話公開出來只會雪上加霜還執意要講 這不是挑釁是什麼?還有原PO的推文有提到散場有跟朋友合照 還一直跳針原PO有拍還硬凹? 誰沒進入狀況阿不知道原PO要的資訊就沒你的事還硬要找事做 無聊至極
作者: lacvert   2014-09-13 00:29:00
PTT是個公開的社群平台,只要你申請帳號就可以進到任何版你要發言,我們尊重,但請你尊重設立這個版是為了讓喜愛JYJ的同好相互交流的地方,原PO提出來的問題是希望獲得解決,至於她有沒有違反主辦的規定,那是主辦跟她之間事情,並非本版要去解決的問題,既然來到JYJ版就請你尊重本版的氛圍,如果要戰、要罵,這裡真的不適合您
作者: pink0214 (抹茶紅豆)   2014-09-13 00:31:00
推樓上r大~
作者: stank1240 (先承認你朋友就是你)   2014-09-13 00:32:00
底下有人護航 我才噓下去 夜部是針對原po Ok?搞不清處就護航的 不 能 噓 嗎?
作者: rochiou28 (胡扯)   2014-09-13 00:33:00
你的第一句沒針對原PO會有人跟你爭論?
作者: pink0214 (抹茶紅豆)   2014-09-13 00:33:00
希望大家都是抱持著喜歡JYJ進入這個版的~有些話真的不
作者: rochiou28 (胡扯)   2014-09-13 00:34:00
噢 搞錯了 第一句是你朋友 第二句才對
作者: pink0214 (抹茶紅豆)   2014-09-13 00:34:00
要隨便亂說好嗎?
作者: stank1240 (先承認你朋友就是你)   2014-09-13 00:34:00
且原po心態可議阿 不能拍還帶相機你不能拍帶相機做什麼? 沒拍還能不見就更奇了....
作者: rochiou28 (胡扯)   2014-09-13 00:37:00
原PO承認他散場有跟朋友合照 他也只是想跟朋友有個回憶然而發生相機遺失的意外 他也沒有怪誰 只是想分享資訊給或許能幫助他的人
作者: ttomoee (51244)   2014-09-13 00:38:00
怪了,HTC手機也可以拍照 fckj1131017有
作者: stank1240 (先承認你朋友就是你)   2014-09-13 00:38:00
從包包跳出來 這形容也是一種猜測阿
作者: pink0214 (抹茶紅豆)   2014-09-13 00:38:00
散場後拍照有何不可?說人家活該真的很沒必要
作者: stank1240 (先承認你朋友就是你)   2014-09-13 00:39:00
樓上這種就叫硬凹 懂了吧主辦韓方說不行 你覺的可以就可以哦?
作者: rochiou28 (胡扯)   2014-09-13 00:40:00
讓該篇文嚴重歪樓 判引戰都不是問題了
作者: charmed7511 (charmed)   2014-09-13 00:40:00
先猜測原po有在現場拍照的不就是噓的人嗎???
作者: stank1240 (先承認你朋友就是你)   2014-09-13 00:40:00
要幫忙上ptt問能問到啥?不如直接打去南港展覽館講事實聽不下=引戰 太神拉違規還上網明知故問 測一下2沒壞 合理?
作者: makki (最萌一米六)   2014-09-13 00:43:00
主辦自己寫的規則也很矛盾...應該要表明節目開始時不得拍攝
作者: stank1240 (先承認你朋友就是你)   2014-09-13 00:43:00
原po自己承認有拍ok? 要戰看清處再來
作者: makki (最萌一米六)   2014-09-13 00:44:00
而不是寫不得攜帶XXX,但攝影大哥有攜帶耶
作者: charmed7511 (charmed)   2014-09-13 00:44:00
原po一開始並沒有說他有在場內拍喔..相機裡面的照片
作者: stank1240 (先承認你朋友就是你)   2014-09-13 00:45:00
的確很矛盾 我們就是不想被沒收才沒帶 看過太多人
作者: makki (最萌一米六)   2014-09-13 00:45:00
非經過官方同意不得拍攝,而不是不得攜帶,如果有工作要帶在
作者: charmed7511 (charmed)   2014-09-13 00:45:00
並沒有說是在現場拍的阿...
作者: charmed7511 (charmed)   2014-09-13 00:46:00
是後來有人說..原po才補充的不是嗎??所以一開始是猜
作者: makki (最萌一米六)   2014-09-13 00:46:00
身上,那主辦有寄物櫃能確保所寄之物能安全在節目結束後返還
作者: makki (最萌一米六)   2014-09-13 00:47:00
寄物人的手裡嗎?
作者: stank1240 (先承認你朋友就是你)   2014-09-13 00:48:00
不要跳針了 看這板就知道一堆人在拍的
作者: charmed7511 (charmed)   2014-09-13 00:49:00
所以到底是誰在跳針阿???
作者: makki (最萌一米六)   2014-09-13 00:50:00
13條應該改成請勿在節目活動開始時以攝影器材拍攝,(以下略)
作者: stank1240 (先承認你朋友就是你)   2014-09-13 00:50:00
這場根本沒置物櫃謝謝指教好吧 妳們覺得自己對就對吧下次東西不見 或拍照被韓方沒收就別哭哭夜深了 晚安
作者: lacvert   2014-09-13 00:56:00
不送了,別再來了from
作者: pink0214 (抹茶紅豆)   2014-09-13 00:59:00
希望跳針的人別再出現了from~
作者: dog780404 (鄭太郎)   2014-09-13 01:02:00
講那麼大聲,沒看過飯拍再說吧XD
作者: rochiou28 (胡扯)   2014-09-13 01:03:00
無聊人 想紅回八卦板去吧 看言論就知道在那待了許久台灣人自豪的同理心在你身上完全看不出來
作者: peaceorz (Jason)   2014-09-13 01:07:00
板主根本欠噓 s大質疑的是為什麼沒有查證就認定是分身迷迷們會不會護航護太兇阿 根本呵呵
作者: leeee1020 (00)   2014-09-13 01:09:00
演唱會精彩結束了留下很好的回憶 現在重點是相機遺失了希望能找到 幹嘛一直執著在帶相機進去就是有拍照錄影呢?還很嗆
作者: peaceorz (Jason)   2014-09-13 01:11:00
那你們質疑 人家為分身 不經查證就桶七天 就十分高尚?
作者: charmed7511 (charmed)   2014-09-13 01:12:00
請問你從哪裡看出來我們有說自己高尚?????????
作者: rochiou28 (胡扯)   2014-09-13 01:12:00
他出來解釋後還有人質疑? 明明就是在論他心態問題
作者: peaceorz (Jason)   2014-09-13 01:14:00
那請問你從哪看出來他在引戰 不能拍照不是事實嘛?現在把事實陳述也有錯誤? 還是韓方現場的公告是寫給
作者: charmed7511 (charmed)   2014-09-13 01:15:00
不能拍照事實,但是原po的重點是在是否有人有撿到他
作者: rochiou28 (胡扯)   2014-09-13 01:15:00
00:20分我的推文自己去看吧 lacvert大說的也順便看
作者: peaceorz (Jason)   2014-09-13 01:16:00
靈界的好朋友觀看的?
作者: charmed7511 (charmed)   2014-09-13 01:16:00
相機阿...一開口就說人...
作者: makki (最萌一米六)   2014-09-13 01:16:00
這篇鎖一鎖可能更健康= =
作者: peaceorz (Jason)   2014-09-13 01:17:00
9/11的演唱會公告也請你仔細觀看:)
作者: erato (梅子黃時雨)   2014-09-13 01:17:00
這篇噓文的都搞錯重點了吧? 猜測別人帶相機有沒有拍照行為
作者: rochiou28 (胡扯)   2014-09-13 01:17:00
事實陳述可以 但使用的文字充滿挑釁 有必要嗎
作者: erato (梅子黃時雨)   2014-09-13 01:18:00
根本沒必要 版主水桶的原因是因為挑釁 水桶的原因是基於板
作者: rochiou28 (胡扯)   2014-09-13 01:18:00
請問我哪句有說他沒違反規定的...別再跳針了好嗎
作者: peaceorz (Jason)   2014-09-13 01:19:00
我沒看錯的話板主跟諸位大大沒有猜測分身的事情嘛?
作者: erato (梅子黃時雨)   2014-09-13 01:19:00
在這個板上面蓄意挑釁的口氣才是版主水桶的理由
作者: orange0726 (韓劇小三不嫌多)   2014-09-13 01:19:00
鎖一鎖+1,看了好傷眼,不懂再糾結什麼!
作者: peaceorz (Jason)   2014-09-13 01:20:00
還是就只有板主能夠猜測並且直接水桶七天?一國兩制?
作者: rochiou28 (胡扯)   2014-09-13 01:20:00
一開始看到同ip的確會猜測 但他本人都解釋了 還有人在猜測嗎? 以為每個人都跟你一樣一直跳針?
作者: cherry1130 (I LOVE JYJ~)   2014-09-13 01:20:00
大家別再花時間理鬧版的人 我們專注在開心的事就好
作者: hulamg (Mercury)   2014-09-13 01:21:00
這個不能拍照的不能是契約 就算他違約也是主辦去提 假設他
作者: peaceorz (Jason)   2014-09-13 01:21:00
ID: fckj1131017 鬧版不忘攜帶分身噓文 警告一支
作者: makki (最萌一米六)   2014-09-13 01:21:00
噓的人有什麼不滿去黑特版吧,這邊不是讓你黑特專用的
作者: erato (梅子黃時雨)   2014-09-13 01:21:00
本來就是一個PTT各版各自表述喔 在別版亂噓文不被桶在這裡可不一樣
作者: peaceorz (Jason)   2014-09-13 01:22:00
請問這算是挑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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