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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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藝春秋公司總局長新谷学,於2日參與了YouTube頻道「ReHacQ-リハック-」的影片企劃
「あつまれ!経済の森」。他在影片中揭示了該公司所發行的週刊誌「週刊文春」報導了對
於松本人志對女性的傷害等相關報道的經過。
在節目中,新谷先生被問及是否鼓勵受害者A子女士向警察尋求協助,他回答道:「有人說
『如果受害了,為什麼不去報警,而是去週刊誌呢』,但坦率地說,我認為要將其視為刑事
事件是不可能的。」他解釋說,「因為只有她的陳述,而沒有客觀的證據來支持,所以提出
申訴以在警察中將其視為事件是不可能的。」
此外,他透露曾與警察高層進行對話,表示「我問過他們,『我們這篇文章裡寫的這個,能
否讓它變成刑事事件?』,但他們明確回答道,『100%不可能,絕對辦不成』,果然如此。
」他進一步指出,「要將其視為刑事事件,真的需要客觀的證據,例如強制而非合意的行為
,這需要裏面有像是音檔、照片等能夠裏証這種性行為發生的具體證據,而收集這樣的證據
基本上非常困難。」
然而,對於週刊文春報導的情況,他評論道:「雖然很難將其視為刑事事件,但就我們而言
,如果無法將其報警當作事件,她就必須忍辱負重嗎?我認為不應該這樣。」他進一步補充
說:「我們既不是調查機構,也不是其他什麼,所以我們發布文章並不需要符合所有與警察
相同的條件,這並不是必要的。」提到了為何選擇發布這篇文章的原因。
(三月五號的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