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日本藝人出事不給工作又要付違約金

作者: no1smkimo (小新)   2020-06-15 13:54:47
※ 引述《akanishiking (arnold jackson)》之銘言:
: 最近想了想
: 日本的藝人(藝能人)違規違法了被公司冷凍然後抽掉工作作品銷毀
: 要付出高額違約金
: 舉個例子來說 澤尻英龍華吸毒自己退出演藝圈
: 違約金10來億日幣,沒有了工作違約金誰付?
: 還有經紀公司因為結婚、外遇、吸毒等因素冷凍一個人不給他接工作賺錢又要付給廠商違約
: 金
: 這制度不是很奇怪嗎?
: 應該讓藝人有收入才能付違約金吧
: 還是違約金都是經紀公司付掉再找該藝人請款?
假設拉
如果真有公司真幫出錯藝人找工作給他做
有些藝人或許過一段時間還能紅回去
把違約金都給清了
如果有些藝人就回不去了
辛苦做了幾年到十幾年債快還清了
可是自己現在狀況已經不紅了
假使把債還清了
是不是公司就放棄我了
我就沒工作做了
那我是不是在去違個約
讓對方要求我付違約金
這樣公司又要在幫我找工作還債
即使大部分收入都要還債
但起碼還是能有持續的收入
一定會有人這樣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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