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詢問此次進口郵包免稅相關問題小整理

作者: TabrisDirac ( ˊ_>ˋ)   2014-03-18 22:23:17
有在e-shopping板 同樣回過P大的文(同樣內容)
但是因為在那邊沒得到解答 所以來這邊問問看...
※ 引述《partytime (放 空)》之銘言:
第 十二 條
自同一寄遞地寄交同一地址或同一收件人之郵包物品,次數頻繁者,
不適用本辦法關於免稅之規定。
前項所稱次數頻繁,指於三十日內郵寄物品二次以上或半年內郵寄物品六次以上。
國外同一寄送地址 +同一收件地址 or 同一收件人
三十天內2次(含2) or 半年6次(含6)
無免稅額度3000元台幣可使用.
我的疑問是
如果我同一個收件地址 在30天內收到第二件(和更多)來自"不同"地址的郵包
(不同商店、不同集貨點etc)
就不會落入這一條 每件都可以有3000免稅額這樣?
因為我對這條的解釋覺得有點奇特...
解釋1. "同一寄遞地寄交同一地址" 或 "同一收件人"
=>就算出貨地址or收件地址不同 只要同一收件人(拼音相同也中招?!)就會被課稅
解釋2. 同一寄遞地寄交 "同一地址"或"同一收件人"
=>在出貨地址相同的狀況下 收件地址or收件人相同(拼音相同又中招?)就會被課稅
由partytime大的文章來看似乎是解釋2
那我只要避開同一個出貨地址 就不會落入第十二條的範圍內?
也就是 第12條看起來前提是同一寄出地
那麼假設一個狀況 所有包裹價值都未滿3000
有A地址發送的 B地址發送的 C地址發送的(以下略) 都在30天內送到我家
這樣我是每件都可以免稅 或是B開始的都直接照著invoice不管多少錢都課稅?
希望這問題沒有太白癡 先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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