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這樣工期正常嗎?

作者: km0220 (Jimmy Yang)   2018-07-18 12:28:13
老實講本來不想發這篇
但是真的有點太誇張,因為不想被認出所以概略講一下
總之就是買房子老公寓要裝潢
請了兩三間統包報價
從這些報價裡面挑了一間確認金額時間
(時間未寫於合約僅口頭承諾,這個真的自己笨)
認真說,我是現代年輕人認為殺價不可取,尊重專業的心態,挑一間適合自己能負擔的金
額,跟時間上的配合。
結果現在工期準備要滿3個月了還沒完工,而且我的房子認真講做的很少到現在...
甚至我認為還要很久
請問我應該要這樣無限期延伸下去嗎?
合約沒明訂時間,工程款一毛未砍
請問是我的問題還是啥?
有解嗎...謝謝
請問我是不是應該全部後續拉掉換統包呢?
就連我的裝潢朋友都說工期真的有點長沒明講,但是說如果拉掉基本沒有人會做收尾班,
基於朋友牽扯到金錢問題可能朋友都不是朋友,所以沒請朋友幫忙收尾,也開不了口QQ
求解拜託
作者: ukilele   2018-07-18 12:30:00
這個問題要問你 你希望怎麼做?收尾救火有沒有人要做 還是要看價錢 沒賺頭當然沒人想做而且 工程款砍不砍不是問題 當初你選擇他說好聽是你負擔得起 但有可能其實這家廠商報的是低於行情 這我不知道這個問題有沒有解 還是端看你希望怎麼做 想達到什麼結果
作者: machi770922 (machi)   2018-07-18 12:36:00
看你之前發文不是都拆包了嗎? 怎麼又有統包了?
作者: victor21835 (victor)   2018-07-18 12:44:00
錢付了 就姿態低一點 請教一下到底為什麼都不動工不管是請走目前的工班 或是找人收尾 都很麻煩
作者: o1579o (死小孩)   2018-07-18 13:00:00
要不要說一下目前進度到哪裡,老屋翻新三個月還ok吧?
作者: chair209   2018-07-18 13:17:00
工期幾乎是合約裡最重要的項目了,沒寫還簽是你的問題
作者: javator (熱情)   2018-07-18 14:19:00
調節或仲裁委員會,止血爭取權益建議找中華仲裁協會 http://www.arbitration.org.tw90%的統包都很皮又懶連施工規範都可以視為無物,對這種人就是要硬沒簽約表示很多東西無雙方合意,不上仲裁你很難爭取
作者: tonglin1688 (T.L interior Design )   2018-07-18 17:29:00
無解...只能催催催讓他知道你的問題。開玩笑的試探一下說你有房租問題,如果太久,到時候尾款恐怕會拖給他之類的
作者: f911 (亂入麥斯)   2018-07-18 21:44:00
請他抓工作進度表給你不然你抓給他,在請他做調整最後壓時間
作者: ukilele   2018-07-18 23:46:00
之前有一篇也是說自己找的廠商不是最低價 但結果估價單一po 發現根本不是這麼回事 不過那已經不重要 是你自己該設定停損點的時候了
作者: javator (熱情)   2018-07-19 00:50:00
說真的只能仲裁,別無他解,仲裁或調解具有效力工程有糾紛,合約又有疏漏或對方賴皮,只能走正途其他都是假的
作者: chair209   2018-07-19 08:59:00
都給你拖時間,還期待會幫你好好做?早點結束停損吧
作者: ukilele   2018-07-19 13:17:00
我都說報價不重要了 我也沒打算看你廠商的報價 都建議你設停損點了 這樣叫酸? 別那麼玻璃心好嗎?真的要酸你 內容可不是這樣的唷說白一點 當初其他廠商都說工期要三個月 只有這間說兩個月 你一點也不覺得奇怪嗎?我是不建議你催他 催了以後對於施工品質我個人是不期待趕時間的做法 不外乎就是偷工而已 該有的施工時間縮短了再者 回到一我開始推文反問你的問題 "你期待怎麼做?"你希望催促對方趕快完工 和你設停損點另找廠商施工 這兩種結果與你該做的做法都不一樣 你打定主意了嗎?
作者: TSWEI (mgoodesign)   2018-07-19 15:10:00
給你拍拍...實務上會建議你就耐心的等吧 找別人收尾或仲裁只是花更多的力氣.再來你自己也覺得只可能被拖2個月很無奈遇到這樣賴皮的人真的只能先自己調解舒緩一下心情會這樣建議是因為如果你有談判的能力,工期順位早就不是排尾端讓你苦苦等候. 就當是遇人不叔買個人生經驗
作者: javator (熱情)   2018-07-19 17:45:00
先調後仲,調解就具有效力了,而且速度快,不要亂誤導所有實務上的工程糾紛,大者法院,小者先調後仲我就有業主之前的統包是類似情況,拖來拖去對消費者來說,有第三方公正去替雙方協調是最佳解彼此根據既有事實闡述,數周內即有協調結果就算是建築師事務所和業主有認知不同處一樣是走仲裁等來等去,保證絕對等不到好結果對方如果有誠意,就不會拖成這樣很多統包其實仗著著業主不懂工法,不懂救濟,不簽合約搞得好像消費者只能祈禱遇到好人,遇到壞人只能吞事實上走非法院的仲裁或調解,才能強迫不肖業者執行如果情況非常嚴重鉅額或巨大瑕疵,當然就要走司法途徑原PO最適合的就是目前進度和已完成項目可採減價收受對於工期不清、拖延,則請第三方調解,訂日期、進度止損然後同時找另耶手的廠商進場評估後續接手價格(接手的廠商),以作為調解時協商的基本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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