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敲牆前、裝潢沒先施作地板保護(建商配合的裝潢公司)

作者: einsfun (einsfun)   2017-08-25 14:36:02
看到關鍵字,建商配合的裝潢公司
就順手寫一下,我所遇到的 建商配合的裝潢公司
這間是在新竹市東區廣告打非常大,外觀巴洛克挑高
庭院跟內部公設也是都大理石,名稱4個字的案件
(另一間同樣4字的打針透天屋就不提了,連碰我都不去碰)
我的客戶屋主買在最高樓層,當時因為破百坪數
銷售推不出去,所以最後二更拆一半賣,最近陸續開始交屋
http://imgur.com/svK6MZt
這個浴缸就是二更的,然而屋主要拆除復原,建商是要收費的
整個浴缸占公共衛浴1/3空間,強迫屋主們都要拆的詭異設計
再來,包含在房價裡的配合裝潢公司,低層樓屋主有做了之後
被高層樓屋主們一看,紛紛想退配,當時簽約建商也說可以找第三方
跟建商簽約裝潢合約,建商就會撥款給第三方(我們),很合理對吧?
結果正是要談時候,建商的合約是:
工程結束後提撥50%金額,交屋驗收入住後提撥50%金額
提撥的款項是一個月後提領的支票
也就是說設計公司想作他們的案件
三個月施工完工,你就是第四個月收到50%金額
半年後才在收到驗收後的50%金額。
這應該很明顯了,除非裝潢金額夠大可以槓桿掉建商裝潢金額
不然一般小公司不會冒這風險,大公司沒這必要吃這案件
你交屋後不給裝潢進場,就會因為合約年限到而自動認定放棄
美其名是贈送,事實上怎麼樣我想稍微有頭腦的都知道
結論還是:
不管跟建商購屋還是跟設計公司裝潢簽訂合約
能詳細盡量詳細,那些話術,通常日後反而成為焦頭爛額的原因
畢竟是不是有良心的公司也是等到結算後才知道
如果遇上了,就只能靠屋主們合力跟建商談了
作者: enim (小腳色)   2017-08-25 14:45:00
所以我都認為消費者用面對設計師70%的心力去跟建商買房與交屋;我敢保證糾紛一定少很多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7-08-25 14:52:00
簡單來說 買房更多雷 更花錢 比起設計師 請更加注意..
作者: q169 ( )   2017-08-25 15:03:00
這個建案有些設計規劃真的很奇葩
作者: cabessa (無)   2017-08-25 17:14:00
似乎是刻意設計成買家一定得花錢拆除重新裝修的樣子? @@
作者: maypcc (The K)   2017-08-25 17:52:00
這個浴缸真的好好笑~是要坐在上面刷牙嗎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7-08-26 01:51:00
兩個字自肥 XD
作者: bij831 (睡貓)   2017-08-26 10:45:00
強制再次裝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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