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化糞池

作者: renbin2015 (Renbin)   2016-11-17 13:49:59
(在下極少用PTT , 排版字序還請各位網友見諒)
HI 各位,
小弟不才想請教一些問題
有關於化糞池管路的小弟一直搞不太清楚
因為最近朋友有一塊空地想要搭建小工寮
但是關於糞水排放的問題一直搞不清楚狀況
特此來到這邊請教
小弟本住台北市,從小到大住的家
印象中從來沒有請人來抽過水肥過
單純問人之下,說台北市已經有下水道
水肥是經由下水道集結排放至汙水處理廠之類的回答
請問這是正確的嗎?
那假如化糞池是有作用的,那為什麼又會需要抽水肥呢?
但小弟又聽說是家家戶戶都有化糞池
經由化糞池的作用淨化水經由陰井後排放至下水道一說,
小弟真的有點搞迷糊了。
但總是不能亂施工就把糞水跟一些廚餘洗衣汙水直接排到路旁水溝內
小弟列舉以下問題希各網友能賜教
1-化糞池是否自我處理糞水/廚餘水再行排放?
2-在台灣糞水排水/家用汙水排水乃是同一路徑嗎?若不是,又是怎麼分的?
3-倘若自家化糞池可以永久性處理糞水,那為什麼需要抽水肥/探挖化糞池呢?
4-(化糞池作用下)工寮是否可以自行排放處理後的水進入路旁水溝呢?
  還是需要跟哪個政府單位申請?申請項目又是為何?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7 14:05:00
既然是工寮 為何要設立化糞池或雙切搭接?通常一般工寮都是租用臨時廁所 然後由租出的公司定期維護
作者: renbin2015 (Renbin)   2016-11-17 14:09:00
自有地改建,所以比較取向長期使用 才會有此一問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7 14:10:00
而工寮設立相關法規 可以查一下所在縣市建築自治條例自有地改建 要設立化糞設備以及搭接公用排水道必須依照建築技術規則 請機電技師繪製雙切圖 至水利局申請 但這是建築執照附件之一 也就是說 你如果自有地改建有依法申請建築執照 就沒這方面的問題
作者: renbin2015 (Renbin)   2016-11-17 14:17:00
感謝大大回應,但我跟朋友並沒有要正式大興土木的計畫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7 14:18:00
作者: renbin2015 (Renbin)   2016-11-17 14:18:00
所以想說是否可以自行解決, 所以關於這方面想釐清疑問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7 14:19:00
無法 你要設置都要經過水利局申請 但你沒申請建照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6-11-17 15:36:00
那叫違建...找個水電技術顧問去申請污水排放納管吧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7 16:23:00
汙水排放納管更麻煩XD
作者: Kobe2630 (土城救援王)   2016-11-17 16:24:00
2f高程+780?這平面圖好亂...https://goo.gl/7ySrfk ~鄉民的貨櫃屋 參考參考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7 16:34:00
人家問化糞池+分切的 你回一個簡易化糞池+定期抽水肥的 真是神回覆另外建照圖標準就是這樣 你有意見可以去跟建築主管機關抗議 還有 等你會畫再來嫌別人圖亂 不要連畫都不會畫在那邊裝會我看你連化糞池人數要怎麼計算 雙切是哪兩個雙切申請雙切需要怎麼申請都還搞不清楚手跟腳的位置
作者: enim (小腳色)   2016-11-17 17:08:00
本來就2樓+780!XDD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6-11-17 17:30:00
傳統化糞池已經禁止設置了 現在叫"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7 17:32:00
我們習慣還是稱化糞池啦XD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6-11-17 17:33:00
對啦 其實差不多意思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7 17:33:00
不然你跟業主講的落落長 業主也會很奇怪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7 17:45:00
K大又要戰D大了嗎!?台北市 申請汙水排放納管 經驗判斷都超過4個月~核准後 公家機關排工程~都超過6個月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7 17:51:00
他想戰我?先去把技術規則讀熟了再來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7 17:52:00
建照發照時間不含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7 17:52:00
重點 這個CASE是沒申請建照的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7 17:53:00
自地改建 還是必須經過水利局量測水利範圍和納管或箱涵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7 17:53:00
有申請建照 就不會出現這種問題了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7 17:54:00
指建築線的時候 一切都幫你搞定了對了 那位很懂得某K 知道建築線怎麼指嗎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7 17:55:00
在北市埋化糞池 可能還牽涉到 台電或民間輸送電或輸送管如果你家附近有加油站或保育地~~~抱歉!全部打槍
作者: Kobe2630 (土城救援王)   2016-11-17 18:16:00
原來高程都標不好是建照標準圖,失敬失敬。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7 18:31:00
隨手切一個正在畫還沒修改的數字就讓你爽成這樣你除了這些步數還有沒有更高深的專業啊 來表現一下吧
作者: a09410045 (MONSTER)   2016-11-17 18:34:00
這樣也可以戰XD 不過之前做陽明山的 糞管是另外拉一隻
作者: Kobe2630 (土城救援王)   2016-11-17 18:40:00
剛說是建照標準圖,現在又轉彎啦~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7 18:41:00
是建照標準圖啊 只是還沒出去 不能修改數字嗎?你去銀行寫提款單 寫錯了會去櫃台嗎?然後你一輩子沒有寫錯過字 弄錯過東西 那不就好棒棒推 Kobe2630: 鐵件d大師喜歡胡扯蝦醬討戰,亂講被洗臉→ Kobe2630: ...。叫牠拿法規證明用[鐵件+玻璃]隔間你要不解釋 這個"牠"是寫錯的還是有意的嗎整段推文有兩個"牠"喔 等你解釋喔要拿八卦那套來胡戰亂戰 我奉陪
作者: L760402 (噓~~)   2016-11-17 21:16:00
K大~不想噓妳 把建照圖用室內施工圖面角度來看,你也是第一人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7 22:48:00
他連室內施工圖都不懂了 還會懂建照圖?
作者: Kobe2630 (土城救援王)   2016-11-17 22:58:00
本來就2樓+780!XDD @@又自爆了@@高程是室內施工圖的角度@@,怎麼一堆人自爆啊XD。推文前多想一下才不會被笑啊^^。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7 23:02:00
唷 你出現啦那你要不要解釋一下那個"牠"的意思啊還有 建築圖的高層≠室內設計圖的高層笑人不懂 結果自己更不懂室內設計圖的高程叫室內淨高 建築圖高程是樓板到樓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7 23:04:00
以一檔百的氣勢!?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7 23:05:00
板 不要老以為自己在刮別人鬍子
作者: spsp1031 (喔靠)   2016-11-17 23:26:00
真的是...蠢也該有個限度 差不多就好了拜託
作者: enim (小腳色)   2016-11-17 23:28:00
居然不知道建築圖高度是疊加上去的喔..誰跟在你算淨高!!
作者: Kobe2630 (土城救援王)   2016-11-17 23:34:00
懂不懂啊,這圖表示一樓樓高有七米多,有可能嗎?拜託,我一定要解釋成這樣你才爽喔。大師都承認高程還沒修改了你還來。不是你每次硬凹我都懶得解釋,自己推文前多想三分鐘。
作者: enim (小腳色)   2016-11-17 23:36:00
誰說不能7米高有錢你要多高都可以,不要以為最多4米5..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7 23:36:00
那你到底要不要解釋 你推的裡的"牠"是何意思呢?
作者: Kobe2630 (土城救援王)   2016-11-17 23:39:00
你不會看樓梯幾階喔,21階可以做7米多喔,你幫幫忙好不好,你別再出來亂了。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7 23:40:00
欸欸欸 那個K開頭的 不要裝傻一.說我圖亂二.把我稱作為"牠"
作者: spsp1031 (喔靠)   2016-11-17 23:41:00
到底是有多想刷存在感阿你...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7 23:41:00
你要不要好好解釋一下?如果不想裝作沒看見 你應該知道我會做啥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7 23:42:00
一樓樓高有七米多,有可能嗎?~現在很多大樓都ㄧ樓挑高好嗎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7 23:42:00
你也不用想叫原PO刪推文還是刪文 我已經整篇打包了
作者: spsp1031 (喔靠)   2016-11-17 23:43:00
d大他大概也不怕丟臉了...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7 23:44:00
樓梯那只是示意樓梯位置.......
作者: Kobe2630 (土城救援王)   2016-11-17 23:44:00
我不是說不想理你了,你幹嘛要追著我跑?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7 23:45:00
OMG!我的老天爺~~誰會完整畫出階數阿~那萬ㄧ上百階不是畫到死!
作者: Kobe2630 (土城救援王)   2016-11-17 23:45:00
你採光率拿不出法規,圖你自己說自己沒改好,不亂嗎?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7 23:46:00
唷 不想理我就可以CUE我把我擬物化喔 好吧 那你等著接傳票吧
作者: spsp1031 (喔靠)   2016-11-17 23:46:00
他大概是在想辦法耍蠢激怒大家然後釣魚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7 23:48:00
這篇真的可以M起來~~我同事花枝亂顫中~~~~~加班趕圖~別有一番風味
作者: Kobe2630 (土城救援王)   2016-11-17 23:49:00
我剛回去看了,我三個他,有兩個打成牠,真的沒注意,這樣小事你也要告我。你還直接罵我不學無術誒。你沒搞錯吧?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7 23:50:00
話說之前八卦板那個 還有上東森...
作者: Kobe2630 (土城救援王)   2016-11-17 23:50:00
我什麼時候說我年收500萬?
作者: spsp1031 (喔靠)   2016-11-17 23:52:00
不學無術不就是在陳述事實嗎 ~__~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7 23:53:00
為啥不告你 給我個理由?反正出庭可以請公假 請一天 開庭大概一個小時 我還有時間補眠 何樂不為?
作者: Kobe2630 (土城救援王)   2016-11-17 23:57:00
你很在意這個牠,我的確選字沒注意,我跟你道歉ok,沒問題。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7 23:58:00
我剛剛已經給你過機會了 等我說要告你才來解釋 呵
作者: Kobe2630 (土城救援王)   2016-11-17 23:59:00
我是選錯字我要酸你我全部的他都會打錯
作者: spsp1031 (喔靠)   2016-11-18 00:00:00
別抖 穩住阿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8 00:00:00
從18:43我第一次打 然後一直到現在24:00
作者: Kobe2630 (土城救援王)   2016-11-18 00:00:00
我我打字打到一半你就說要告我了,我看你那麼在意回你推文就是要跟你說抱歉了。
作者: Kobe2630 (土城救援王)   2016-11-18 00:03:00
你上篇推文在酸我不想理你又回你文,我才每回你的,不知你要窮追猛打我選錯字。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8 00:03:00
你去跟檢察官解釋吧 看檢察官相不相信你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8 00:04:00
!!!D大別動真格~還需要你多花時間在為民服務 上
作者: Kobe2630 (土城救援王)   2016-11-18 00:04:00
說真的,你要因為這個告我沒意義吧,大家都成年人了,我道歉,你也省點事。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8 00:05:00
雖然我知道你建築師事務所很有料~但是請三思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8 00:06:00
因為這事?你把我當作動物的"牠"來代稱 這已經是公然侮辱了 還說這對我沒意義 我忍你很久了 而且不是在本篇才提醒你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8 00:08:00
~各為客官~詳15756篇~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8 00:09:00
#1OAoZnjk 這篇我就有提醒你了
作者: Kobe2630 (土城救援王)   2016-11-18 00:10:00
我蝦醬也是選錯字啊…我是很有誠意道歉,希望你能接受。你說我不學無術我也沒生氣,你要因為我選錯字告我嗎?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8 00:10:00
地檢署見再說吧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8 00:11:00
XD~~~~~~我不知道要推什麼字了~OMG!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8 00:11:00
"不學無術"是可供公評的 而把人稱之為"牠"則是明顯貶抑他人 你說呢?不要以為設計師只會設計不懂法律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8 00:14:00
XD~~~法律人兼設計師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8 00:14:00
一次我認為你可能是不小心 但一整串推文連續三次你看檢察官會不會相信你的辯詞吧而且是上下連續性的
作者: Kobe2630 (土城救援王)   2016-11-18 00:16:00
我沒有連續三次喔,我最後是打 他我用手機一次推的,不是上下。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8 00:17:00
容小弟提示一下此篇標題是:關於化糞池~~~~~~~~~~~~~XD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8 00:17:00
老話一句 去跟檢察官解釋吧 如果你能說服檢察官的話化糞池的問題 上半段已經回答過板友了XD
作者: Kobe2630 (土城救援王)   2016-11-18 00:18:00
我很有誠意跟你道歉,如果你真的要告我,我也會選擇面對,只希望你能高抬貴手。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8 00:19:00
D大你是來真的喔?看在歡樂的氣氛上~~~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8 00:20:00
那你就面對吧L大 當然是來真的 我整篇文章 跟那一篇 都打包列印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8 00:21:00
..........."嚇!"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8 00:21:00
了 明天剛好公司律師要來 整份交給他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8 00:22:00
師字輩的~都真的壓力不小很容易爆肝兼爆炸心得:其實每個設計師~不管專業程度高低至少都有ㄧ份傲骨就是如此的不平凡~才能為業主創造不平凡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8 00:28:00
沒辦法 他在我提醒他後還在激怒我 已經給他機會了他不珍惜 非要等到忍無可忍的時候才要道歉以為在ID後面 任何話都不受法律規範嗎? 八卦板多少前車之鑑啊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8 00:30:00
他道歉了啦~而且真的期間有些許歡樂氣氛~大家都是為業主此篇真的變化糞池了啦XD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8 00:32:00
我看不出他有任何一絲的誠意啊(攤手)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8 00:33:00
我只希望大家多體諒我們這些設計師~我們也是拿自己的專業討口飯吃如果什麼都可以ikea 可以個人統包就不會有很多經典裝潢了就如果現在還在加班~還不是為了業主家為了自己的薪水20年前哪有什麼室內設計系~頂多叫作木工科要不就叫美工科~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8 00:38:00
他懂這些的話 這幾天就不會這樣推文了我在這行 11年了 做過工務 設計助理 設計師
作者: victor21835 (victor)   2016-11-18 00:39:00
還是他發一偏文正式向自己在板上的行為道歉 ~ d 大就原諒他吧~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8 00:39:00
外觀設計 到現在的建築設計在這板上也不少年了 期間也碰過很多類似的板友
作者: spsp1031 (喔靠)   2016-11-18 00:40:00
他感覺是小朋友 可能年紀不大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8 00:40:00
但這次是讓我最怒火中燒了 根本就是拿八卦的那一套來室內設計板戰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8 00:41:00
設計界話術:我拿爆肝賭圖面 不給簽約算強X ~XD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8 00:41:00
不管他年紀多大 成年就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他如果剛剛就有自覺 早就發文了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8 00:42:00
尊敬 尊敬~大家功力都至少十餘二十餘年~~~給個讚!我也是 學徒 助理 設計師 主管~~等...一路苦熬以前一天800摳~加油 中餐還自理
作者: spsp1031 (喔靠)   2016-11-18 00:46:00
我是木工 7年前學徒一天1000 有包中餐~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8 00:46:00
早上8:00上工~~半夜都2:00打卡~~~~ XD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8 00:46:00
看來他應該是去別板或下線了 聰明人看就知道我到底在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8 00:47:00
開始變成互相取暖篇了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8 00:47:00
等他的一個動作 他沒領悟或是沒看到 是他的損失反正律師約九點到公司看圖 九點以前如果我上線還沒
作者: spsp1031 (喔靠)   2016-11-18 00:47:00
土下座嗎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8 00:48:00
看到他的那個行為 那就......看檢察官相不相信他的辯解囉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8 00:48:00
XD~~原來你才是釣客!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8 00:49:00
從以前到現在 我都是讓人自己挖洞 然後自己跳進去的我才不會挖洞給別人跳 缺德
作者: spsp1031 (喔靠)   2016-11-18 00:50:00
這哪是釣魚 這已經是流刺網等級了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8 00:50:00
如果我以後有他打成牠的~請直接告訴我~我會打ㄧ篇百字反省文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8 00:52:00
你打了一個注音文XD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8 00:52:00
就是你這樣才讓人家覺得我們設計師很堅巧啦XD注音文頂多記醜一依次啦不鬧了~~我要繼續趕明天要談的圖了..晚安
作者: Kobe2630 (土城救援王)   2016-11-18 00:57:00
d大,不知到你在等我什麼動作,我真的沒領悟到,如果能讓你氣消,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我盡量辦到。我原本都打算要面對了,如果你能高抬貴手,我先謝謝你。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8 01:02:00
反正我等你到09:00 逾時不候
作者: Kobe2630 (土城救援王)   2016-11-18 01:02:00
我很有誠意道歉,我看你心意堅決才沒多回話。如果要我多做什麼可以讓你氣消,我盡量辦到。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8 01:08:00
你不是很厲害 自己去想吧好吧 你就PO一篇道歉文 本板平均上站人數大約15-20人 如果PO文內容 獲得大部分板友認同並有20推以上我就不提告了 還有 20推的截止時間為11/18 17:00如果沒有人挺你 那就是天意了但不要用八卦那種祭品文或發P幣的方式引誘推文P.S 文章請PO在本板
作者: machi770922 (machi)   2016-11-18 07:35:00
土城不是離法院滿近的?? 去那邊應該不麻煩啊
作者: victor21835 (victor)   2016-11-18 08:57:00
猜測會有道歉文 但湊不倒20推 @@
作者: memorymaker (無夜遊民)   2016-11-18 10:05:00
從一開始D大跟某K槓上的文看到現在,一直都在看真心認為某K一直惡意找碴~~設計專業不能辱個人尊嚴更不能忍,更何況D大所說的都是有正面幫助的我個人期待有道歉文,我曾經也在PTT上做錯事也於某版面發了道歉文,感謝事主大大不計較原諒我所以很多時候,人家不是不願意原諒,但請拿出誠意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6-11-18 10:56:00
其實 室內設計系有超過20年,第一個有的是中原大學..
作者: victor21835 (victor)   2016-11-18 11:06:00
k大要放棄d大的善意了嗎 剩5 6 小時了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8 11:15:00
反正剛剛律師已經把資料拿走了 截止期一到就........律師是建議我要的話可以刑帶民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8 11:29:00
20年前,無敵難考,而且當時民情也讀不起大學啊~n大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6-11-18 11:36:00
也是,我之前上課的老師有兩個是第一屆的校友..XD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8 11:51:00
簡言之 我們都老了................
作者: kodjqoo (周遊列國)   2016-11-18 12:26:00
把人惹毛了才要道歉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8 12:30:00
話說~離17:00剩下沒多久了耶machi大~~~要看是哪個法院申告~~如果是台北市就跑台北嚕其實會用PTT的 資深的大概大家年紀都差不多~
作者: ls4444 (哈利波蔡)   2016-11-18 12:34:00
別急 他可能在問朋友怎麼辦 老闆 一份雞排要切不要辣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8 12:34:00
我只能說他一直字裡行間都在質疑有執業設計師~當然惹反感
作者: PETERBOOK   2016-11-18 12:36:00
某人亂放話後踢鐵板龜縮,覺得好笑!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8 12:37:00
還要問喔~有規模一點的公司都馬有請月聘律師~常識啊我公司也有請阿~要繳年費哩~什麼雞毛蒜皮都包公司聘的這種法律諮詢律師~就是沒事讓他門找事做不然每個月幾千塊耶~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6-11-18 13:47:00
不會唷,要看對方戶籍在哪裡,轄區法院在哪...如果是在新北市靠近板橋土城,有可能是板橋地院地檢署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8 13:50:00
要14:00了耶~~~常噓人要訂國語日報~搞到最後 自己反倒需要登報道歉
作者: renbin2015 (Renbin)   2016-11-18 14:23:00
這是什麼劇情 QQ? 為什麼問個化糞池可以搞成這樣
作者: spsp1031 (喔靠)   2016-11-18 14:32:00
總之就是要爆了這篇搞不好是這板第一篇爆文
作者: PETERBOOK   2016-11-18 14:38:00
那就慢慢推讓他爆阿!!!!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8 14:44:00
離17:00越來越近了~而且K先生好像消失了一樣~之前回超快
作者: a09410045 (MONSTER)   2016-11-18 14:48:00
就算一早PO在本版 要20各不重複推也是很難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8 14:49:00
早上本來想幫他推文的~~而且可以重覆推啊 D大說有20推就好並無特別載明 不能重覆推
作者: HtcDesire426 (嗚啦啦)   2016-11-18 15:03:00
別人給機會 寫個道歉文 大事化小 這球還不接嗎?
作者: PETERBOOK   2016-11-18 15:13:00
他po了我也只是過去噓而已~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8 15:19:00
(嘆)我還以為我現勘回來會看到 結果......(搖頭)
作者: PETERBOOK   2016-11-18 15:40:00
可能他想試試D大的決心吧!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8 15:40:00
阿災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8 16:28:00
想試試公司約聘律師的行動效率設計板其實臥虎藏龍~有些搞不好是老闆或建築師等級在這真的不宜亂挑戰別人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8 16:35:00
我不是這種等級的啦 我只是直屬老闆 一個在建築師底下打雜的繪圖員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8 16:36:00
我也是打雜滴~XD
作者: PETERBOOK   2016-11-18 16:50:00
大家都是打雜的~歐還有8分鐘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8 16:54:00
那就一定GG了阿!我比較看不慣就是這裡明明是設計板卻一直提ikea和統包跟我們做比較~明明先需要設計才來講統包最後才擺設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8 17:01:00
那就。。。。。。這樣囉
作者: babybear0529 (babybear0529)   2016-11-18 17:04:00
99推~~~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8 17:05:00
我要第100!~~~佔!YA~~~~爆了!XD~~關於化糞池 "爆了"~~~~~笑翻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8 17:29:00
第一次看到爆文 我居然是主角之一
作者: PETERBOOK   2016-11-18 17:39:00
爆了爆了~狂賀狂賀!!!
作者: ls4444 (哈利波蔡)   2016-11-18 17:54:00
化糞池爆惹!!
作者: unknowazrael (羅肥)   2016-11-18 18:11:00
好精彩的化糞池
作者: L760402 (噓~~)   2016-11-18 18:51:00
簽到
作者: victor21835 (victor)   2016-11-18 19:51:00
神串朝聖
作者: aeonian (巧克力牛奶)   2016-11-18 19:52:00
歷史留名
作者: cheese7631 (乳酪)   2016-11-18 20:08:00
朝聖推
作者: s22257 (無言的大師)   2016-11-18 20:26:00
話說某k大呢 嘿嘿
作者: evilbubble (嚕拉拉)   2016-11-18 20:54:00
竟然爆了!
作者: JiaRen (想飛)   2016-11-18 21:16:00
留名
作者: skyprayer (洗碗工)   2016-11-18 22:54:00
化糞池爆了 還有人意外摔坑 真是精采萬分
作者: einsfun (einsfun)   2016-11-19 00:53:00
不好意思,請問D先生你的律師打算用什麼方式告刑民法?你們在吵的內容是什麼,應該沒有造成你社會上評價遭貶低K先生的確來亂的,該抓去浸,但我很好奇主張告什麼..
作者: irene123 (羽球新手~)   2016-11-19 00:58:00
朝聖~~簽到~~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9 01:19:00
反正他已經接受我委託了 我管他要用那一條告
作者: einsfun (einsfun)   2016-11-19 01:22:00
你是不用擔心恐嚇因為你執行正當法律權..但可能會誣告@@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9 01:25:00
反串?D大律師敢受理,你當律師笨蛋嗎?污告....呵
作者: einsfun (einsfun)   2016-11-19 01:28:00
我沒有反串,就罪證還沒受理成立前,的確不能隨意要求道歉.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9 01:28:00
多推幾句吧......嘿嘿嘿
作者: einsfun (einsfun)   2016-11-19 01:29:00
再來,我沒當律師是笨蛋,因為我真的開電腦叫律師來看這篇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9 01:31:00
這樣啊~那請那位律師出面說明一下,教學教學記得留推文要按讚喲!慶祝爆化糞池!
作者: einsfun (einsfun)   2016-11-19 01:32:00
一事歸一事,事主胡言亂語被嘴活該,但法律似乎不是這樣用好喔,我推回來了,我明後天請她寫一下摘要,多謝指教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9 01:42:00
最近台灣判例,神經病?還是疑問句三字5000已有新聞其他還有判例,最近還出了個搞笑圖片上網搜一下,會笑翻,台灣恐龍法官,世界有名我很期待那個"牠"這樣用,判個2000好了好像叫"台灣罵人價目表"e大法律系?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9 01:51:00
E大如果要來室設板開法律講座 當然歡迎但不管我律師準備用刑301或刑309 這看他的看法我也知道這兩條的確舉證困難 自由心證的幅度太大了但你說的誣告 不也更難成立 誣告成立要素是"憑空捏造"這板上一直請來這邊的非業界板友 請相信專業對於法律 不是我們在行的 那我也選擇相信公司律師的專業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9 02:00:00
我真的也要開電腦叫我公司聘的律師來看這篇了XD
作者: PETERBOOK   2016-11-19 02:42:00
又有新東西學了~好棒呦~
作者: HtcDesire426 (嗚啦啦)   2016-11-19 07:59:00
XDDDD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6-11-19 09:01:00
沒有誣告的問題啦,不是不成立就叫做誣告...是說,我也想聽e大的見解,指導一下法律該怎麼用才對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9 13:22:00
e大法律系? "重複"
作者: victor21835 (victor)   2016-11-19 13:52:00
假設d告k 不成立後 k 可以告d 誣告 是這樣嗎
作者: memorymaker (無夜遊民)   2016-11-19 13:52:00
原來版上不只學設計,現在也可學法律,受益良多
作者: crimlaw (曼珠沙華)   2016-11-19 14:09:00
誣告要成立,必須是虛構事實,如果是法律上認定不同,不會成立誣告(路過...)
作者: victor21835 (victor)   2016-11-19 14:29:00
告 誣告 反誣告 反反誣告 反反反誣告 反反反反誣告話說 k大 真的沒再出現過了 @@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6-11-19 14:35:00
誣告屬非告訴乃論,如果d大真有變造證據,不用等k大告檢察官就會辦了...但如果只是法律上的認定不同,就算k大告誣告,檢察官認為沒有犯罪之虞也不會辦其實,生活處處都會和法律有關啊,就算單純做室內裝修也是有相關的法律要遵守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9 16:10:00
真的開庭的話超想去申請旁聽~~~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6-11-19 16:26:00
偵查庭不能旁聽耶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19 16:32:00
非刑事有那麼嚴嗎?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6-11-19 17:57:00
偵查庭就是刑事啊一般來說這種案子就算起訴,檢察官也會聲請簡易判決吧所以除非法官有開庭,不然旁聽的機會不高如果起訴進了法院,除了特殊的案件外,案件大多都公開審理,不用申請直接走進去法庭最後面的座位坐著聽即可偵查庭就只有兩造雙方可以進去,就算你有請律師,律師也無法全部代表當事人來陳述
作者: jason751231 (大牛)   2016-11-19 18:56:00
廢到笑 快去告
作者: visionary667 (weilicc)   2016-11-19 21:01:00
我可以出席領便當嗎?XD?
作者: skyprayer (洗碗工)   2016-11-19 21:28:00
看室內設計版學法律 筆記ψ(._. )>
作者: spsp1031 (喔靠)   2016-11-19 21:33:00
son of ikea消失了
作者: machi770922 (machi)   2016-11-19 23:52:00
竟然沒下文了 真是的
作者: L760402 (噓~~)   2016-11-20 00:48:00
看來~kobe也從這版退休了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11-20 02:47:00
真能如此,那是造福各業主,只怕反串依舊,繼續討戰板上資深從業人員
作者: milk0223 (Arody)   2016-11-26 02:39:00
朝聖推~~終於追完,好歡樂唷看到爆文還以為化糞池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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