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轉自網路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8927075575.html
終於盼到這天了
終於有地方政府率先實施裝修未報備要開罰了
考試的那兩張紙終於不用當壁紙黏在牆壁上了
希望其他縣市也能夠跟著實施
這樣室內設計 或 室內裝修 才會有良善制度的開始
作者:
BirthStone (( >__⊙)-q▄︻═╤═─)
2014-08-18 10:19:00那還要繳稅...
我倒是覺得要清查這種大樓的違建,google map的街景就可以很明顯看到氣爆地點的陽台整個封窗了如果當初陽台沒有做窗戶封起來,或許洩漏的天然氣不會聚積在那邊,進而發生氣爆...
作者: ga701001 (做工程) 2014-08-18 11:25:00
推阿
看看就好嗎? 那我們就來等看看好了 呵呵看今年和明年乙級有沒有暴增就知道啦
目前法規是規定6樓以下不用申請,除非新北市自己增訂不管任何建築物,只要室內裝修都得申請報備這樣就連透天的房子也得申請了..
還有一個重點,新北市目前是研擬要求管委會要主動通報現在很多舊公寓是沒有管委會,更別說透天產權的房子了有些新落成的建案也還沒成立管委會...要求管委會主動通報,個人覺得還是有難度
當然很多規定上或技術上的未盡之處 可以慢慢的改進修正 但至少 終於有地方政府願意開這第一槍
其實我沒有看得很懂,他說的要罰,是罰業主還是管委會?罰業主有法源依據,比較沒爭議,且台北市不是已經有在推有些社區管委會沒有申請室內裝修審查的是不給進場的
作者:
caution (所以 我選擇了沉默)
2014-08-19 12:09:00現在審查單位實質是建築師公會啊...
作者: therainbowdr (therainbowdr) 2014-08-19 14:47:00
樓上兩位前輩說到重點了哈哈.只要室內裝修業的相關辦法依附在建築法底下的話室內裝修業就很難有良善的制度
作者:
caution (所以 我選擇了沉默)
2014-08-20 18:08:00講更難聽一點這只是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在因為新店案做樣子因為管理單位不明, 所以才將責任歸屬推到社區管委會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