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 機車車禍,加重險可理賠老車維修費?

作者: Lissle (Lissle)   2025-04-30 15:25:25
機車車禍,對方全責。對方業務說有保加重險
之類的。車損部份,因我的機車是老車,只能
賠折舊五千塊。但之前問過人,依民法的話,
財產損害賠償可請求回復原狀,即機車修到好
,第三人責任險之類的保險也是賠償修復費用
請問這類保險的理賠條款規定如何?老車只能
賠殘餘價值嗎?但我想既然有保險,我想修到
好是合法又合於保險條款的吧?
畢竟與其拿個五千塊,不如用理賠金修到好。
當了受害者受傷又車損,要和解,機車修到好
心理也好受些。
作者: loveppig (屁屁豬)   2025-04-30 20:03:00
修車收據工資弄高點 工資不能折舊
作者: wxxx (WXXX)   2025-04-30 20:07:00
老車應該只賠殘值(二手價)跟修復費用孰低者
作者: li11223344 (床)   2025-05-01 21:27:00
估價單先開,當場再談,幾千的事情保險公司不一定踩這麼硬不然就刑逼民吧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5-05-02 00:49:00
單純財損要如何以刑逼民?如果你好好研究民法213-214條,就可以理直氣壯把民法典甩在業務員臉上
作者: Lissle (Lissle)   2025-05-02 17:33:00
有受傷,是可以提過失傷害訴訟。對方學生,嬉皮笑臉,一句不好意思也沒說,做完筆錄轉頭走人。我叫住他,跟他說有賠償問題,還有點驚訝。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5-05-03 00:57:00
手術部分申請強制險,財損跟事故地點公所申請調解,理賠。調解不關業務的事,業務無權決定賠不賠或賠多少,只要你有修車單據而且沒灌水,大部分保險公司都會賠。記得,侵權行為我國法是回復原狀為原則,金錢賠償為例外,不要被半桶水業務給騙了手術部分X傷勢部分O
作者: guky (阿南)   2025-05-04 21:28:00
之前舊車才被保險業務以殘值只剩3萬,最多只能賠3萬,查網路也有例子,到底哪個是對的@@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5-05-05 01:32:00
民法條號都給你了,動手查詢很難嗎?
作者: loveistoofar (陽光羽翼)   2025-05-05 05:37:00
可能白話直說比較好 不見得一般客戶可以理解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5-05-05 09:37:00
看懂中文文字只是義務教育程度而已吧,而且我又不賣保險,幹嘛低聲下氣?
作者: Lissle (Lissle)   2025-05-05 10:05:00
謝謝各位回覆。我在biker板也有問,多數人說維修費太高的話,老車只賠殘值。 這樣過失傷害受害者很吃虧,浪費不少時間處理,只車損只能幾千塊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5-05-05 19:36:00
google民法213,找到法規資料庫https://i.imgur.com/exaLiTO.jpeg點開判例,選擇已廢止的60台上3051判例https://i.imgur.com/dtPygvm.jpeg重點在要旨幫你反白部分:損害賠償之方法,以回復原狀為原則,金錢賠償為例外,故損害發生之後,如有回復原狀之可能,受害人請求加害人賠償,應先請求為原狀之回復。至於最後一行未反白部分,則是因為213條增訂第3項,所以不用看。目前通說是債權人(車禍事故被害人)得自由選擇第1項請求回復原狀,或第3項支付費用以代回復。至於常見有人以要材料更新需折舊云云,然而最新見解是被害人請求損賠而更新材料零件造成回復後價值高於原本,然而此種得利為被迫(強制)得利情形,不能債務人不得主張折價。相關見解前兩年在桃園地院可以找得到。最後,如果車禍事故的被害人財產受有損害,請求賠償有需要折價,這豈不是要置被害人於死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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