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aakye (明天的太陽)
2024-06-30 01:08:19「6/30前副本可理賠」
這句話經常在某家業務不約而同的聽到,不知道是不是內部教育訓練要他們這樣說的。
我一開始覺得多講這句話跟本廢話
你都限投保要當第一家了,正本副本有差嗎?
後來實在是太多這間的業務都這樣講
我又重新再想一次:
好像真的有貓膩 有玄機
按照金管會的說法,7/1之後改採損害填補法則,可以買多家實支,其總賠付不能超過實際?
出
目前討論出來是以送件先後在正本上蓋章或者給予賠多少的證明
假如之後只管控7/1以後成立的保單理賠時不得超過實際支出
對於投保家數沒有限制。
那有可能我在7/1後再加保一家實支
然後收據申請正本與副本
副本給這間(6/30以前投保,且條款本來就可給副本)
正本給7/1之後投保的
不就又繞過去了嗎
你送件就會被系統擋掉了~現在是直接公會連線,馬上可以查到你是否有投保
作者:
zip00000 (塊陶呀~~~)
2024-06-30 09:09:00沒有繞過去這件事,第一家就是收正本有想法是好事,只是實際上很難執行
作者:
dslrer (dslrer)
2024-06-30 10:16:006/30前還有兩家副本的實支可以投保,這是公開的事情沒什麼貓膩、玄機,不需要想的那麼複雜
作者:
abcccbbs (保險經紀人業務副理)
2024-06-30 18:02:00沒繞過去 你已有實支的話7月後就不能再買了解舊買新不會上演啊 通常都是舊商品的保障內容比較好
作者: red1986 (RED) 2024-07-01 16:08:00
怕舊的實支額度太低(比如3萬)...
送件擋掉的不止是理賠吧?核保也應該擋,不然保心酸的嗎?
作者:
rongzi (生活要愜意~)
2024-07-04 00:01:00如果之前不小心買成不保證續保的意外實支,是不是會建議解舊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