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27歲男)兩年前車禍造成一手一腳粉碎性骨折,術後休養復健一年多才恢復上班,
開刀後的腳無法久站,也不能彎到底(就是不能蹲下)
近期想幫他規劃保險結果台壽HNRC被拒保......
想請問板友:
1.這樣的體況在健康告知時的「目前身體機能是否有失明、聾啞及言語、咀嚼、四
肢機能障害?」這一題應該怎麼回?
有試著查過四肢機能障害定義但沒找到,不能久站跟完全蹲下到否屬於四肢機能障害,
需要告知呢?
投保台壽時我們如實填寫不能久站跟蹲下可能是拒保原因?
2.如果問題1的體況不需告知,板友會建議再等三年投保,避開「5年內是否曾因受傷或
生病住院治療7日以上」這條,這樣三年後他無體況需要告知,(當然這三年就風險自
負),還是現在看能保什麼就保,手術跟體況就在保險公司留下記錄呢?
3.是否可推薦比較有可能投保成功的醫療實支實付?
4.查過意外實支實付資料甚少(應該主力都在醫療實支實付QQ),如果沒有醫療險可以
保,希望至少能保意外實支實付,自己查到的意外險實支實付10萬額度看起來比較好的
是國泰產險的保家衛民方案,或是板友有其他推薦呢?
以上先感謝大家回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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