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 實支實付 有就診紀錄不理賠

作者: littlemimy (littlemimy)   2023-06-05 13:19:11
一直有在健身
大約投保半年前 肩部疼痛
投保3個月前就醫檢查
照x光是肌腱炎
治療方式吃藥休息

之後持續疼痛
且有加劇
投保約半年後再次就醫 有換醫院
照核磁共振結果是關節唇斷裂
要開刀才能根治

因為開刀要殘廢好幾個月
小孩剛要出生
所以又過了七八個月才確定手術

中壽實支實付表示
因為投保前有同同部位就診記錄
所以不理賠

但是當時診斷不出是軟骨斷裂
也完全不知道需要開刀
以為只是一般痠痛
投保後患部越來越不舒服
才診斷出需要開刀
這樣實支是否應該理賠呢?

應該申訴嗎
(業務感覺很菜什麼都不知道
只好來發問)
作者: dopeyaeen (DA先生)   2023-06-05 13:53:00
如果可以證明之前疾病與本次疾病無相關,那就可以申請理賠囉!但是有前因後果那當然無法理賠此外,依照你文字敘述保險公司會判斷,可能你一開始就有這個疾病,第一家醫院沒有用核磁共振幫你做檢查,所以只是以為單純發炎
作者: BoyceChu (Boyce)   2023-06-05 14:55:00
保險公司這樣想很正常的,你這邊要舉證無因果關係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3-06-05 21:43:00
是怎樣搞到關節唇破裂?側平舉還是飛鳥?肌肉跟軟組織都需要核磁共振才看得到,X光是看骨頭的投保前三個月就診,同一部位,很難說不算保前疾病而且健康保險屬於未來保險,就算被保人善意不知已罹患疾病,依保險法127條,保險公司不負擔保險責任而司法實務採「被保人明知疾病說」,此說認為,疾病有外表可見徵象,客觀上被保人無法諉為不知,方為保險法第127條所稱「被保險人已在疾病…情況中」然而本件被保人投保前3個月已因肩部疼痛就診服藥治療,不論採上述何種見解,都難說肩部疾病不是投保前即已存在,所以保險公司應不用負擔保險責任,這跟因果關係完全無關
作者: meteor1109 (小有有)   2023-06-06 12:52:00
同部位沒有細部追蹤很難舉證,何況投保當下其實就要告知,或許結局就不一樣難道業務是心存僥倖怕不過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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