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開車往外車道不小心與機車有碰觸
對方機車倒下,強調是倒下
然後因為倒下腳趾頭疑似有流血
有報警處理
後續對方開出條件
1. 賠償修車損失約1萬多(但是機車僅倒下,對方開出的維修費也沒車行蓋章,保險公司
想要看機車對方也不肯)
2. 對方還要求這陣子上下班的交通費(對方拿不出收據)
保險公司對於對方開出金額不同意(我猜測應該不到3萬),只說會跟公司盡力爭取
只是保險公司說打公司過失傷害輸的機率非常高
重點我朋友保第三責任險,保額也夠
也是保險公司一直去洽談
只是談不攏就可能揹上過失傷害很倒楣
請問有人有相關經驗可以提供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