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人變更之問題

作者: shibado (我愛柴犬)   2022-11-30 15:53:32
想請問版內專業大大們
小弟有一筆期滿金到期可以領回
要保人是爺爺,被保人是自己、受益人是奶奶
後因爺爺過世將要保人變更為自己
於今年業務員告知期滿金到期可以領回
小弟不知道期滿金到期後,就無法變更受益人
以為是到期當天申辦領回的時候順便變更
結果保險公司說不能變了,只能匯給受益人
但要保人跟被保險人都是本人卻不能變更受益人,且業務員亦無告知,請問此問題有解嗎?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2-11-30 18:19:00
滿期金的給付日權利發生日在前,繼承發生在後,所以沒問題啊!這跟業務員無關,你整碗捧不走不要找業務員背鍋而且滿期金是受益人奶奶的,不是你的,噁心繼承,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所以當被繼承人死亡之時起,財產就由繼承人承受;而繼承順序除配偶外,以直系血親卑親屬為第一順位,並以親等近者為先;又配偶有相互繼承財產之權,若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同為繼承,其應繼分與其他繼承人平均。再者,要保人得通知保險人,以保險金額之全部或一部,給付其所指定之受益人一人或數人;要保人對於保險利益之處分權,非經通知,不得對抗保險人。所以,你阿公死亡之時起,保險契約的權利(如保價金、指定受益人等)就由你阿公的繼承人(祖母、你父親及兄弟姐妹繼承),此繼承權為全體繼承人共有,但是我國保險是單一要保人制,所以全體繼承人間會推派一繼承人繼承該保單,保險實務會以被保人作為繼承該保單之要保人,然而有權行使該保單繼承權之人不儘速變更要保人,卻要等到滿期金期滿之日才去變更,致無法行使變更指定受益人,當然是繼承人自己自己的問題,依契約所載,滿期金受益人當然是你祖母。最後,業務員有無責任告訴你應先變更要保人才能指定受益人?原則上應該沒有,理由是多數業務員跟保險公司僅為承攬契約,授權範圍只與招攬有關(請見登錄證背面),縱然少數公司業務員跟保險人間契約為混合契約,然而授權項目只是幫客戶辦理理賠,並不是為客戶做租稅規劃;再退步說,即便業務熱心過頭而提供辦理順序的建議,若沒有收取費用,本來就只要負擔與處理自己事務的注意義務,而繼承事務攸關繼承人所繼承的財產,你自己若不熟悉應該找有繼承專業的會計師律師,自己不花錢找專業的然後問業務員,當然是你自己要負擔更大責任。至於噁心,因為保單上所載的滿期金受益人是你祖母,但你第二行文自稱自己有一筆滿期金,想要這筆錢,還是請祖母先去領,再贈與給你,反正滿期金幾乎不會超過244萬,就算超過,10%贈與稅也是你的學費保單所記載的生存保險金是你祖母,你只是被其他繼承人推為這張保單的要保人,在你行使繼承權利變更為要保人並變更指定受益人之前,滿期金的受益權是你祖母,並不是有保單繼承權,就理所當然是滿期金受益人,這跟你家庭因素無關。順便再給你個小貼士,滿期金受益人若不是要保人,這就是贈與,就算未超每年贈與門檻,還是要向稅捐機關申報,漏報超過10萬元以上還是會被處罰然後那句「凸顯假掰」看到了,即便你修掉了,如果認為假掰有種就不要申報啊為什麼噁心,因為就像某些不肖子孫,還想賴給業務員沒跟你說漏字,更正為:就像有些不肖子孫空有血緣理以為所當然能繼承
作者: meteor1109 (小有有)   2022-11-30 21:43:00
無解,同樓上答案:發生日在權利日之後,沒有辦法再改變。業務並無主動告知的義務,而是你自己有查閱、主動發問的權利義務。
作者: withcloud (W)   2022-11-30 22:16:00
是,業務員沒必要背你的黑鍋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2-11-30 22:47:00
沒必要私信吧!要保人是可以變更指定受益人,但是,原要保人不是你,原要保人也就是你阿公如果要把滿期金給你,生前就要變更受益人;為什麼是繼承,因為是你阿公死亡你才承受這張保單權利,而且,說更直白的,假設你的父(或母)仍在世,你這張保單權利還是是你父(或母)應繼分中的部分,因為你的叔伯姑姑祖母,甚至未同住的父母,跟妳這被保人沒有保險利益,所以才會由你繼承為要保人;若您父(或母)不在了,雖然你可以代位繼承,但若祖父無其他財產,就算你是被保人也不是單獨繼承該保單,該保單權益仍是由全體繼承人共有,要嘛你拿自己財產買下其他人的應繼分,要嘛保單解約保價金全體繼承人均分,所以你還不知道這是繼承問題嗎?你們應先把前置的分配做好,確定權利歸屬於誰才叫保險業務員來填寫理賠申請文件,而不是搞砸了才來問為何業務員沒有說,業務員若懂這麼多還來賣保險嗎?問題不在滿期金期滿可否變更受益人,問題在你有繼承權利時候不趕快變更要保人,偏要等滿期保險金到了才去變更,那滿期金受益人還是以原要保人指定為準,你只能變更死亡保險金受益人,ok並不是說你不肖,而是說就像有些不肖子孫,只因為血緣就認為理所當然財產是他的,意指你認為你是新要保人,理所當然認為該滿期保險金應由你指定,兩者意思差很多。至於解套方法,就請你祖母領了之後再把錢贈與給你,尤其若是當初繼承遺產數額時只以保單價值作為分配基礎時候,因為領了滿期保險金,保單價值就會減少,這樣就違反民法應繼分規定只以保單(x)有以保單(o)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