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板上先進~
我朋友前一陣子騎車被另一台機車撞,住院8天,日前才出院。
出事當下就送醫院,他家人有拿到事故聯單,去派出所看影像是完全無肇責(警察說的)
朋友有保醫療與意外險,這他會找業務員處理。
只是強制險的理賠....這應該是對方的強制險要出險吧? 我朋友要提供給對方
診斷證明書和收據是嗎??
題外話~另請教有處理經驗的人~
我朋友已請警察幫忙申請調解,現在在等區公所通知雙方~
這跟強制險申請先後有影響嗎? 因為要求償的金額會超過20萬~
我朋友是想說若沒影響,那先申請拿到錢也好,畢竟已付出好幾萬了~
以上,謝謝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