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想詢問關於就診精神科 疾病上寫有精神病名
是否完全不能保或保費極高
有哪些保險可以保呢?
癌症險產險好像比較不影響?
近期看過三間醫療院所
1.因為確診隔離導致只能看有提供視訊的診所,純粹為了拿處方藥,病名看起來最嚴重
雙極疾患,目前為無精神病特徵之混合發作,重度
2.為了健保諮商掛醫院,純粹為諮商掛號
第二型雙極疾患
3.真正在看跟拿藥吃的教學醫院
輕鬱症
不知道會全部納入嗎?
還是如果能證明只是有輕鬱症就還有救嗎
會被寫雙極性是因為多年前有一個醫生診斷了,後面有些醫生覺得有診斷過、代表曾經出現
也有醫生覺得真的只有憂鬱或焦慮就憑當下狀況下診斷
我知道躁鬱屬於精神病
核保基本上應該沒救了
但我前年做的精神鑑定結果只有焦慮跟憂鬱
諸如榮總的一級醫院診斷也是輕鬱症
如果我再去做精神鑑定
結果出來只有輕鬱症的話能夠當我只有精神疾病
前面是誤診嗎?
畢竟身體其他地方真的有誤診過
本來以為是a問題
但做了精密檢查發現其實是b問題
a沒有狀況
不知道保險公司認不認?
另
如果真的現在直接不看撐兩年就能保了嗎
爬文看有人似乎停五年都沒用……蠻擔心的
更擔心的是現在讓我核保(有講清楚的狀況
但是到時候全部不理賠
還損失了保費…..
目前在吃的是安眠跟多巴胺的藥(讓心情比較好)
家人有非常嚴重的精神病但是拒絕就醫
有時候真的覺得挺不平衡的
那樣卻能夠保險……
也有朋友很嚴重
但都沒看醫生 用意志堅持
總感覺一開始看醫生就是個錯誤
雖然更大的錯誤是在我看醫生前解掉我所有繳超過十年保險的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