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理賠] 富邦防疫險十日內通知問題

作者: Arthurseed (Arthur)   2022-05-12 09:47:55
借個文問一下
我最近在細看條文時也發現這一條
金管會也說兩年內都可申請
但這條就有限十日內
使我感到很困惑
還是說我只要通知業務員,兩年內補齊資料就好?
前一篇文中有大大提到不會有爭議
以及通知義務不是這樣用的
對此我相當好奇
不知道是否有大大能花點時間解說一下呢?
感謝感謝~
作者: klmer19104 (永遠有多遠)   2022-05-12 09:56:00
10日內 應該要通知保險公司 (不通知會怎樣...不會)條款上面沒寫不通知就不理賠,後面有請求權2年保險事故發生兩年內 都可以跟保險公司請求保險給付超過2年保險公司可以不理你
作者: Asuero (阿龍)   2022-05-12 10:59:00
有些財產保險(例如火災),你不在時限內通知損害可能擴大,所以你有通知的義務。但就人身險來說,不會因為此而拒賠,你如果擔心就寄email過去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22-05-12 12:42:00
幫1樓補充一點,雖然是寫2年,但人身保險商品多數情況下超過兩年一樣會理賠。主因在那些事實通常是有相關證明不會改變。試想身故5年後申請,主張2年這條,結果會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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