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雇主意外責任+雇主補償 取代 勞保?

作者: parin (跑步的感覺還不賴)   2021-11-01 01:55:25
請問若是五人以下行號
是否可以用雇主意外責任險+雇主補償責任險 來取代 勞保?
是否有哪個部分的理賠會無法取代?
假設以新光產的用新照僱來看,職災的部分應該是有cover到
但若是非職災的住院天數,僱主要負擔薪資50%這部分應該是沒有辦法理賠
不知道還有沒有其他沒有想到的部分?
作者: vitoli410013 (杰*2)   2021-11-01 02:02:00
不行。
作者: sheshin1229 (平安喜樂^^)   2021-11-01 05:26:00
不行,如同醫療險無法取代健保
作者: runrunpig   2021-11-01 06:07:00
足額投保勞保很難嗎?連這點錢都要省的話乾脆別當老闆了你的健保、就保、6%打算怎麼處理?你舉例的專案也是要5人以上才能投保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21-11-01 21:09:00
要看所謂的取代是哪種,但多有各自的問題若是有這些就不保勞保,會有法規問題若是考量買這些可抵雇主責任,那細項上也要注意好不然也會變成買了,但雇主責任還是要付的結局但台灣特殊環境,不少人選賭台灣人的奴性+勞保局的放任
作者: vitoli410013 (杰*2)   2021-11-01 21:41:00
@runrunpig 我是聽過如果投保勞保會被強制扣部分薪水的情況,所以我猜原PO也是遇到類似的情況。
作者: runrunpig   2021-11-01 23:15:00
老闆可以選擇不要聘雇這種會被三一的員工投保勞保、健保、提撥6%勞退本來就是老闆應盡義務,如果有員工因為會被法定執行的問題而要求不要保勞保,老闆也就順著他的話,那發生事情算誰的?可不要覺得發生事情員工會自己擔下來,都馬直接推給老闆不要覺得幫員工投保好像就是多花錢,照法律走才是最安全的做法,同時也可以分散自己的經營風險
作者: withcloud (W)   2021-11-01 23:28:00
當老闆要承擔的風險寫在勞基法,尤其是第59條的規範
作者: parin (跑步的感覺還不賴)   2021-11-02 00:55:00
不太懂這麼大力噴我, 我也沒有要逃稅, 就保勞退我也都會保只是勞保的部分, 覺得是否可以有較有CP值的規劃所以才詢問一下, 是否能取代, 當作我的評估,法規本來就有規定五人以下不強制投保勞保, 但是若發生職災雇主就要全額負責, 這我是知道的, 所以我想問的是, 若是用雇主責任和補償, 是否還有哪些是沒有辦法替代, 我在評估風險來做決定另外我舉例的專案是保險員推薦的, 上面DM也寫1人以上就可以承保,b大, 你說不保勞保有法規問題,請問是甚麼呢?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21-11-02 01:21:00
職災部分今年獨立出來了,有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金額部分沒去細算,理論上不會比商業保險高
作者: vitoli410013 (杰*2)   2021-11-02 01:23:00
@parin 你要知道,勞保理賠完還是有可能會被員工求償,這時責任險的作用就出來彌補勞保不足之處。所以兩者是息息相關。
作者: runrunpig   2021-11-02 07:51:00
上下班途中出個意外骨折休養3個月是很常見的案例,抓一般員工3萬/月薪水,不算醫藥費光薪資補償你就得補9萬給員工,這段期間人力短缺要不要補?補人下去直接上面金額再乘以2,其中又有隱含的訓練成本問題,就算不補人也是要壓榨其他人加班,一樣有加班費的產生。你說這可能十萬起跳的風險如果遇到了都不會逃避對吧?這話你還是留著跟你的員工講吧 幾千塊的勞保費就不想付了,十幾萬以上的風險會願意承擔?
作者: cyjonas ( 一。顆。蘋。果)   2021-11-02 09:46:00
若只看勞保其他不談,答案還是不行。僱補險的"職災險"理賠都須先由勞保給付後再賠差額,沒投保勞保基本上不能投保僱補險的職災險至於你說的非職災部分,因為勞保非強制納保,所以普通事故的傷病給付無法申請並不是雇主過失
作者: parin (跑步的感覺還不賴)   2021-11-03 01:24:00
跑跑豬:以你說的例子,若雇主責任險有日額理賠2000,這是否就可以抵充 勞保住院理賠+薪資理賠? 還是不能抵充?其他你說的人力甚麼的~那是保勞保也會遇到的,不做討論cyjonas大大, 你看我這樣理解是否有誤勞保有普通傷病和職業傷病給付,5人以下公司行號若不保勞保職業傷病雇主需全額負責,普通傷病非雇主責任目前勞保有包含職災險,若不保勞保發生職災時,雇主需負責且目前雇主責任和雇主補償不足以涵蓋職災賠償/補償但若明年職災險獨立出來,基本上投保職災險,不投保勞保5人以下行號應該就沒有問題對吧 (頂多對職災在做加強)
作者: runrunpig   2021-11-03 15:56:00
宜休養3個月不代表會住院3個月
作者: withcloud (W)   2021-11-03 18:53:00
職災僱主有責任會有刑責,別小看台灣的員工
作者: vitoli410013 (杰*2)   2021-11-03 19:01:00
不一定啦,像道德責任是沒有,但一定會有賠償請求權的出現。
作者: cyjonas ( 一。顆。蘋。果)   2021-11-05 14:27:00
我覺得差不多啦,勞保條例沒規定你要保,不保就是ok,只是職災補賠償責任,怎麼用商業保險補強政府職災險的問題
作者: vitoli410013 (杰*2)   2021-11-05 14:34:00
未滿5人沒強制勞保,但還是有強制就業保險與勞退。
作者: cyjonas ( 一。顆。蘋。果)   2021-11-05 22:27:00
原po知道,22F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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