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 富邦 第三人, 附加 刑事訴訟律師費用補償險 30萬
對於被保險人發生本附加條款承保事故,除(業務)過失傷害、(業務)過失重傷害
或(業務)過失致人於死之刑事責任外,同時涉及肇事逃逸或遺棄罪或其他刑事責任者,
不負賠償責任。
事故情況
開車時, 後方有摩托車摔車
我們兩台車 "沒有" 任何接觸到
結果被對方提告肇事逃逸
經地檢署偵查, 對方 撤告過失傷害, 肇事逃逸不起訴
當初富邦理賠跟我說, 因為有被告肇事逃逸
這條附加的律師費用補償就不理賠
但檢察官對肇事逃逸 " 不起訴 ", 表示法律上承認沒有肇事逃逸
請問保險公司仍然不會理賠嗎 ? 可否申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