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要幫公司規劃員工產險
有研究一下產險公司與人壽公司保單的不同
業務員告訴我,簡單來說就是產險賠給公司、人壽賠給員工。
所以身為老闆可以決定要讓理賠金先到誰的戶頭
再來決定要支付多少給員工?
(請問這樣的解讀有沒有誤差或漏洞呢?)
我按照上面的說法告知老闆,我們老闆說他希望賠償金直接進入員工帳戶。
這樣我們就沒有額外要支付費用的問題,總之保險公司給多少就是多少。
這樣比較簡單,也不會落人口舌。
(再問一次這樣會有疏忽或漏洞嗎?)
但是剛剛我看了一下新光的網站(如連結)
https://www.skinsurance.com.tw/SKI/Doc.aspx?uID=77&sID=1426&ST=
最下面提到『可否充分填補雇主侵權行為賠償責任』
在人壽,也就是我們老闆傾向的保險種類這邊,他寫了一個「不可」
這是代表同樣等級的保費裡,人壽的賠償可能比產險的更少嗎??
所以我究竟是應該保哪個比較好呢?
我們的員工人數約15個。主要是擔心騎機車上下班、外出公差時的交通意外。
是有希望可以納入非工時的意外,但不強求。
不曉得有沒有大師可以幫忙說明並介紹適合的險種。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