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
我&我爸走在斑馬線上被左轉汽車撞上
肇則:
對方全責
傷勢:
我:擦挫傷&輕微腦震盪
父:擦挫傷&撞擊尾椎
診斷:
我:有腦震盪,故需觀察是否有其他異狀
父:尾椎撞擊後造成的痠麻等症狀無解,只能靠自身復原
有單據的支出只有急診掛號費&診斷書的費用
我本身無大礙..只有擦傷
我爸則是只要動作稍大,就會引起尾椎痠麻
目前已吃4個月中藥,有改善但偶爾還是會有不適感(無單據,2K/月)
想請問如果跟對方談和解
直接提精神賠償2人共30K,是否有機會?
因為有單據的費用不多
照單據理賠真的就等於白白被撞那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