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d8613518永久水桶

作者: Wednesday (星期三)   2020-11-11 23:18:57
經查d8613518於下開推文中,唆使保戶明知、卻故意做不實告知之建議,
有違本板公共利益之宗旨、給予錯誤的方向或誤導。
違反板規2,因情節重大,判處d8613518永久水桶。
保險板板主Wednesday
#1Va5d3dm (Insurance)
推 d8613518: 除非是急著治療的問題,不然當不知道先投保,等待期過10/22 08:58
                    ^^^^^^^ 
→ d8613518: 後再去它醫院治療即可。10/22 08:58
→ d8613518: 門診時注意不要跟醫生提到有健檢事10/22 08:59
      ^^^^^^ ^^^^^^^^^^^^^^
推 d8613518: 對了,原po健檢判定是良性的,安全的作法就是等待期後再10/22 12:33
→ d8613518: 檢查一次,若判定還是良性,1-2年後再出險就好,保險公10/22 12:33
                    ^^^^^^^^^^^^^^^^^
→ d8613518: 司也不會嘰嘰歪歪。若還是很怕保險公司嘰嘰歪歪,那就是10/22 12:33
作者: d8613518 (張森)   2019-10-22 08:58:00
除非是急著治療的問題,不然當不知道先投保,等待期過後再去它醫院治療即可。門診時注意不要跟醫生提到有健檢事對了,原po健檢判定是良性的,安全的作法就是等待期後再檢查一次,若判定還是良性,1-2年後再出險就好,保險公司也不會嘰嘰歪歪。若還是很怕保險公司嘰嘰歪歪,那就是保險法這條本來意思就很白,管你是故意或不小心遺漏,結果都一樣好嗎~既然結果都一樣,那賭一把也沒什麼壞處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遺漏跟為了短期理賠的詐保,結果怎麼會一樣,遺漏的是為了保險,長期來看還是回歸於正常的保險數據只為了短期出險的詐保,當然是害到其他善良被保險人
作者: d8613518 (張森)   2019-10-23 14:48:00
就算業務努力要保戶詳細填寫了,只要少了被抓到,結果講,讓保戶自己判斷後去決定要不要「遺漏」有什麼差別?保戶最大損失就是一年到二年的保費不是?但得利會是什麼?不除外、不加費、甚至理賠金,怎麼看都很划算
作者: sonas945 (sonas)   2020-11-13 18:42:00
太讚了~
作者: gary886 (天佑日本)   2020-11-13 23:25:00
板主英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