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我們與惡的距離(不告知無法取得的體況然

作者: OLDbaojing (baojing)   2020-10-22 15:08:07
前言:
在著名的博弈遊戲中,人們會傾向對自己有利但對群體或不知情的其他個體有害的決策,群體即使半知情半不知情,因為很分散,而且損失利益較微小,就不會站出來維權。這件事因此會繼續下去。書上舉的例是 如奶農在每1000cc的牛奶中摻5cc的水。
討論:
回到保險上,如果對自己的可出險或接近可出險的情況,已知情當做不知情 ,短期出險(但為符合遊戲規則,先拖兩年),大家認為這樣做是?
1、這也等於是對其他健康體投保人偷走5cc的牛奶。應譴責。
2、這也等於是對其他健康體投保人偷走5cc的牛奶。應譴責,但我會這麼做。
3、自由社會,法律沒規定不能做的事,就可以做。契約的部份,我也都符合。這樣做是合法合理的權益。偷奶和體況不告知是不一樣的。保險公司你查不到不是我該負責的。有損失也是你保險公司損失獲利,因為你們沒有付出查證的成本或能力,不是我該負責的。我沒有損害別人的利益。保險公司應自行投入成本和能力去查證。
4、其他?
作者: d8613518 (張森)   2020-10-22 15:20:00
牛奶本身88%就是水,1000ml加5ml水,其非水物質濃度減少0.06%(太久沒算,若有誤請見諒),可以算在誤差範圍內吧?XDD所以囉,任一保戶遺漏告知是非常「正常」的XDD
作者: s97051581 (蓮子)   2020-10-22 17:43:00
ㄧ般二十多歲 身體健康的人 都不太會想買保險 但現在大部分的人幾乎三十多歲身體慢慢開始出問題了
作者: laieshen (伊克斯)   2020-10-22 19:12:00
保險公司也會防這種情況吧。所以有些保險有等待期另外既往症保險公司也不賠
作者: AMDsucks (AMD really sucks)   2020-10-22 20:45:00
只有保險公司受害,何來保戶權益受損?保險不是公共財,而是只有保戶和公司之間的對賭保險公司在可接受的風險範圍內,用各種條款規範保戶,最後還可以放大絕倒閉都有健康告知的條款了,總會有計算不到的風險,公司願賭就服輸吧
作者: sonas945 (sonas)   2020-10-23 09:16:00
精算師表示:你當我塑膠做的?
作者: BoyceChu (Boyce)   2020-10-23 09:29:00
討論這些沒啥意思,因為保戶的風險.....誰敢保證到時候保險公司查不到?
作者: d8613518 (張森)   2020-10-23 10:13:00
這種事本來就要事先跟投保人說清楚啊,讓投保人自己去選擇是完全自負3、4萬手術還是賭一把看是用3、4千去搏理賠話說,反對的業務們,你們的保戶「遺漏」告知而被取消保單時,你們會負責嗎?保險法這條本來意思就很白,管你是故意或不小心遺漏,結果都一樣好嗎~既然結果都一樣,那賭一把也沒什麼壞處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這無所謂賭不賭,只為了這次理賠買保險嗎?怎麼會覺得是3.4千賭3.4萬之後要不要定期實支要不要繼續繳到70.80歲如果不要繼續繳,是要拼這次理賠完的就診紀錄下次能順利核保嗎所以這個客戶是要理賠還是要保險,本身心態上就差很多只是要理賠的客戶,就是詐保遺漏跟為了短期理賠的詐保,結果怎麼會一樣,遺漏的是為了保險,長期來看還是回歸於正常的保險數據只為了短期出險的詐保,當然是害到其他善良被保險人
作者: d8613518 (張森)   2020-10-23 11:34:00
對保險公司來說,到底希不希望體況不佳的保戶持續投保健康險下去呢?呵呵
作者: BoyceChu (Boyce)   2020-10-23 12:08:00
想知道實務上,被抓到帶病投保,除解約不賠以外,還有什麼後果呢?
作者: d8613518 (張森)   2020-10-23 12:14:00
已繳保費不退
作者: BoyceChu (Boyce)   2020-10-23 13:58:00
會被列入黑名單之類的嗎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要看什麼程度的體況,很多抓到遺漏告知,也是解約程序跑一次,再給你除外承保繼續保你今天會給不實告知的建議,不就也是看在這個體況不急著治療如果是惡性腫瘤,你會給這個建議嗎?如果一樣給這個建議,就是你把自己跟客戶都放在風險上
作者: ecologi (人生可憫)   2020-10-23 14:35:00
保戶自己「遺漏」告知而被取消保單時,業務要負甚麼責?
作者: d8613518 (張森)   2020-10-23 14:48:00
就算業務努力要保戶詳細填寫了,只要少了被抓到,結果還是一樣,沒人會替保戶負責。那把一切的結果都跟保戶講,讓保戶自己判斷後去決定要不要「遺漏」有什麼差別?保戶最大損失就是一年到二年的保費不是?但得利會是什麼?不除外、不加費、甚至理賠金,怎麼看都很划算
作者: ecologi (人生可憫)   2020-10-23 15:12:00
遺漏或蓄意結果一樣是因為保戶都成年人了,本來就要自己替自己負責,扯業務幹甚麼?怎麼不扯自己的爸爸媽媽沒有教好,盡想著鑽漏洞、還上網教人,好像守規矩的是笨蛋!
作者: d8613518 (張森)   2020-10-23 15:14:00
我覺得捨棄自己合法權益的才是笨蛋
作者: OLDbaojing (baojing)   2020-10-23 18:11:00
果然吵的很激烈。個人身為發文者就不參與表達意見了。而且上述都改用中性詞。這裡只補充另一類似情境供比較。(以下真實非杜撰)個人曾帶隊一堆小朋友參訪博物館,有的博物館,你知道的,是業者的博物館,業者的一部份。其中有許多站點提供試吃樣品。隊中有位小朋友,把每個站點的試吃品全都掃光。是沒錯,沒有任何規定,一個人可以吃幾口或幾塊或幾份,小朋友買票參訪,沒偷沒搶沒違法沒違規沒不合契約(票的背面上沒寫可吃幾份),試吃品非公共財,是業者的。不知鄉民版友們如何評論這件事?以下開放辯論開始!
作者: BoyceChu (Boyce)   2020-10-23 20:03:00
不知為啥要越說越遠..這是保險版...以保險面向討論就好。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你的保戶都沒跟你誠實說體況?!!!一般保戶都會誠實跟業務員說體況,因為他們本身並不具備告知或不告知的各種知識
作者: BoyceChu (Boyce)   2020-10-23 20:05:00
帶病投保只有道德與風險問題,當然道德對事情沒幫助,只有風險才是最實際的。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你卻假設你可以先跟客戶說好不告知的優缺點,讓客戶自己選擇?!沒有客戶會自己選擇的,都是跟業務員講之後,再跟業務員討論會不跟業務員討論的,就是陌生詐保客戶
作者: BoyceChu (Boyce)   2020-10-23 20:07:00
保戶有看診或檢查最好都是講出來,詳細詢問業務,自己是連補牙齒也問。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在這件案件上,客戶已經明白跟你說她有良性腫瘤,你依然跟他說可以不告知這樣叫做客戶自己遺漏嗎?你確定客戶永遠不會擺你一道要違反告知的客戶,如果非網路詐保,一定會跟業務員說體況,而且討論何時才能就診,何時才能理賠你卻假設業務員不知道,是客戶個人遺漏?!我說了,行內人別說行外話業務已知客戶體況,但是沒告訴保險公司,你覺得是什麼責任單一家公司所屬業務員還敢這樣搞,真的是拿自己的職業生涯開玩笑一般體況的保戶,有機會得到一張之後能取消除外的安心保單你這樣搞,你能安心,客戶能安心嗎?非隱瞞告知的部分,短期要不要出險?出險能得到理賠但是被解約,划算嗎以甲狀腺亢進為例,五年告知期,告知後除外承保,如果不告知,今天客戶短期痔瘡手術要不要理賠?稍微嚴重不小心住院10天的,要不要理賠?你以為很簡單的原則,其實一點都不簡單要保險的客戶不會怕告知,要詐保的客戶才會怕告知
作者: d8613518 (張森)   2020-10-23 20:34:00
即使違反告知甲亢,痔瘡出險還是要賠喔。要解約也是賠完再解,除非保險公司能證明甲亢與痔瘡有因果關係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如果你遇過買了一年多後就中癌症,一次理賠金進900萬的客戶,你就知道,很多風險,你賭不起,客戶也賭不起是,被解約之後呢,客戶因為幾千元的痔瘡理賠被解約,你不覺得搞笑嗎你覺得買保險的客戶,是為了幾千元的理賠嗎誰不知道賠完再解約,重點是什麼情況才值得賠完被解約在你心中,痔瘡理賠就值得被解約,不覺得這個不告知很廉價嗎我說了,你以為很簡單的原則,一點都不簡單
作者: d8613518 (張森)   2020-10-23 20:38:00
也有可能是賠了900萬癌症才被解約不是?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告知甲狀腺也不會被解約,而且後續還有醫療險在你的世界裡,除外,加費是這麼不值得的事情嗎你又如何能知道客戶是先痔瘡還是先癌症
作者: d8613518 (張森)   2020-10-23 20:46:00
你又如何知一定被抓包?你又如何知保戶記憶沒遺漏?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我在講的是客戶短期非告知部分的出險,被要求調病歷請問,要不要同意調病歷,怎樣的理賠才值得調病歷這跟會不會被抓包,是不是遺漏那麼淺的討論,完全不同層次,好嗎如果你只考慮到那麼淺的層次,難怪會把不告知講的如此雲淡風輕
作者: d8613518 (張森)   2020-10-23 21:46:00
你是不是沒把前一篇看完啊?沒紀錄的健檢,保險公司要調病歷就去啊XDD保險公司調病歷每次都把全台灣所有醫療院所、各健檢所全部調過一輪?真這樣,我也只能說一聲,佩服XDD
作者: OLDbaojing (baojing)   2020-10-23 21:53:00
To B 大,因為牽涉到是與非,甚至大是大非的時候,有些時候就需拿原則性的例子來看清或顯示其正當/荒謬。著名的電車撞人邏輯題,有些人會堅持電車駕駛「應該」改撞向右邊無辜的兩人,而拯救往左開時會死掉的五十人。但若照此邏輯問他,所以應把武漢牢牢封住,損失一千萬人來救全世界??他就會默不做聲了。又舉例改成他所居住的城市,答案又不同了!(我支持蓋火葬場!但蓋在我家旁我反對!)旁引的例子有時是副照妖鏡。不喜勿討論沒關係。那就繼續討論是否該/可以/應當/遺忘/遺漏/裝不知道不告知的事吧。
作者: meteor1109 (小有有)   2020-10-23 22:28:00
你所謂的合法權益,只不過是繞著詐保嫌疑在運作也不要想賭保險公司未來徹查到底的決心,法律團隊跟理賠員可不是白養的。天底下不是你最聰明,難道沒人想過嗎?保險公司以理賠經驗跟保戶交手了這麼多年,不也反映在條款跟保費制度上嗎?回歸動機到底是保戶還是還是業務的指導?我想在這行做長久的,不敢冒著風險去對賭後續
作者: d8613518 (張森)   2020-10-23 22:35:00
詐保?我想你口中的詐保跟法律上的應該不一樣
作者: meteor1109 (小有有)   2020-10-23 22:43:00
你試試看啊XD
作者: evolution999 (唱歌拉)   2020-10-24 00:28:00
帶病投保就不對啊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我個人不覺得你只針對沒紀錄的健檢做此類建議而且很多時候是客戶自以為沒紀錄,投保時有告知服務公司,保險公司要查該公司在哪裡健康檢查,應該不是難事保險公司不需要查遍全台,只需要查該公司的合作健檢醫院難的從來不是教客戶不實告知,而是叫客戶放棄理賠以免被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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