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理賠] 請問遠雄rsl (真安心)的手術費用定義

作者: bejoe (比喬)   2019-11-18 18:18:30
※ 引述《stellahikaru (山吹色の波紋疾走)》之銘言:
: : 我知道台灣有很多很棒的保險業務,但是看看上面的發言
: : 我想大部分的人需要有一個認知,一般的保險業務就是幫你跑腿然後賺取差價。
: : 保險業務並不會站在被保險人的利益去思考。他們的思考模式是如何銷售而不是服務。
: : 不要再鄉愿到以為多花點錢找認識的業務比較有保障!!!
: : ========================================
: : 我自己做功課找到了一個 現代保險的文章,裡面遇到和我相同的情形,當事人申訴成功了。
: : 手術材料費不算手術費 算醫療雜費?!
: : 文/現代保險教育事務基金會 保險消費者服務中心 |
: : 現代保險》雜誌 | 2019.10.01 (月刊)
: : 桃園吳小姐問
: : 我在今(一○八)年七月以腹腔鏡摘除子宮,在醫院住了六天,由於腹腔鏡、術後止痛及防沾黏凝膠等都是自費項目,雖然有健保,但我還是花了九萬五千多元,還好我有好幾張C公司的醫療險,其中一張實支實付型醫療險,在手術費的理賠與保單上的金額卻差很大,保單上寫著手術保險金限額是五萬元,但C公司卻只理賠五千多元,承辦人員說因為腹腔鏡及相關自費項目都是屬於雜費,不算手術費,但我明明做的就是腹腔鏡手術,怎麼不算手術費呢?多次溝通都無效,朋友介紹貴基金會,可以請您們幫忙爭取嗎?
: : 基金會協助保戶 再獲三萬元給付
: : 關於吳小姐的申訴案,經過溝通後,C公司同意將手術材料費與防沾黏凝膠改歸為手術費用理賠,再支付保戶近三萬元保險金,最後吳小姐總計從C公司獲得七萬多元醫療保險金。
: 的確,
: 保險契約之解釋應本諸保險之本質及目的為探求,並應注意誠信原則之適用,
: 以免保險人任意限縮其保險範圍,逃避應負之契約責任,獲取不當之保險費利益,
: 致喪失保險應有之功能。
: 但是,
: 保險公司計算費率及理賠範圍時,考量對價衡平原則,而劃分出理賠範圍,
: 去計算合理保費,這沒有問題。
: RSL的狀況就是,他有很高的手術費用,但是這樣子高額手術費用的意義不大
RSL是比較早的商品,比較新的保險商品有時後會把手術定義的更清楚。
但是如果你去翻閱RSL合約列舉的那些手術,幾乎都是健保的。
如果依照偏向公司的解釋,RSL這張幾乎可以說只剩下雜費六萬的額度和病房日額,
很明顯這不是一個對等的合約,這對消費者不公平,消費者很難有充足的知識了解,
合約內容中含概一大堆"廢話",消費者很自然會把這些廢話理解成這是它買的商品。
保險合約是定型化契約,消費者沒有對等的能力知悉這些細節,所以才會有帝王條款,
當合約解釋有歧異時,要以偏向被保險人的方向去解釋。
現在問題關鍵在於手術費用的定義是什麼?
手術費用是單純指醫生的技術服務費?
從哪邊可以找到手術費用的定義只能包含醫生的技術服務費?
一個醫生動手術能沒有場地,器材與相關醫藥?
現在醫療發展日新月異,請問如果未來有一個新的手術技術用到一些新的玩意兒或名詞,
保險賠不賠?
達文西刀賠不賠?他是機器使用費?特殊材料?
: 可以說是部份為了拉抬保費而使用,類似的手法於富邦十全專案可見
: 個人意外險還包括海外旅平意外身故失能,這項到底有多少人賠過?
: 但他就屬於保費計算範圍內
: 那今天問題來了 RSL雜費的費率算幾萬?
: 答案是 6萬
: 商品設計本來就只計算6萬,保險人並沒有任意限縮
: 這是投保前應該就知悉的事項,這些在保單條款內就明明白白的寫清楚了
: 假如有理賠疑慮考量,實支實付本來就沒有十全十美的
: 一定有其優缺點的存在,所以才會倡導規劃不同的實支實付互補不足
: 您提的現代保險申訴案例就只是保險公司退讓理賠,不想讓事情繼續鬧下去
: 上評議誰輸誰贏,這很難講。
: (上評議保險公司要付錢、付出心力,保險公司會評估後決定是否接受)
: 我們只能根據保險公司不合條款,不合法律的部分對保戶進行權益的守護與爭取
: 今天我與其他人簽定契約,沒有約定的項目要我免費服務,這合理嗎?
: 我今天案子只做A,但是業主要求我多做B多做C,這是合理的嗎?
: (但我知道很多人會吞下去拉)
: 最後,
: 假如您不知道RSL給付雜費只有6萬,
: 建議您可以與您的業務員討論一下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情。
這就是台灣保險環境的悲哀
保險公司拒賠成慣例=>訓練保險業務員透過推銷更多商品當作解決方案。
這很明顯是在坑殺被保險人,被且把自己的錯誤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作者: LebronBest06   2019-11-18 18:24:00
好的
作者: bejoe (比喬)   2019-11-18 18:28:00
謝謝您的噓,真的充分表達了保險業務的心聲。
作者: meteor1109 (小有有)   2019-11-18 19:16:00
你自己也說醫療是日新月益,難道保單條款就不用嗎?手術費定義就是醫生的技術服務費,手術雜費才是你說的其他醫材!這就是台灣保險環境的悲哀:當客戶被拒賠或是金額不如預期不如預期=>怪保險公司怪業務,就是不怪自己不做功課也不定期檢視保單細項
作者: stellahikaru (Dominic)   2019-11-18 19:19:00
算了 這就標準自己的問題還想怪其他人,這麼有底氣建議可以申訴或上法院
作者: cc281399 (小B)   2019-11-18 22:12:00
我覺得你的問題比較多,我不是業務,也不需要對你負責什麼。我客觀的看就是看收據,你的手術費健保已有給付,其餘醫療雜費給付,看醫療收據怎寫,保險公司就怎賠,不是全世界業務員都欠你的,你覺得不公平那你就申訴,不要認為保戶不能專業,我條款背到差不多了。
作者: Maxslack (靠近你還愛著我的溫度)   2019-11-18 22:41:00
支持你努力爭取自己權益(≧▽≦)
作者: cc281399 (小B)   2019-11-19 00:38:00
業務也是保戶,我就不是業務,也不靠這吃飯,你說的根據就是看條款對照收據,收據就醫院開的。
作者: meteor1109 (小有有)   2019-11-19 01:34:00
你沒有擋到我的財路啊,我才不屑賺一個單實支買最低額度還來哭保險公司不公的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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