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各位專家、菁英請教一下
去年12月為了閃前方一台突然迴轉的機車,
結果我自摔受到些挫傷、頓傷(沒擦撞到對方,對方也沒受傷)
有報警,雙方都有做筆錄
對方一直都認為自己沒錯,不願溝通和解。
打電話給他,結果還被嗆"告我啊"就被掛電話。
所以根本還沒來的及問對方是否有強制險跟哪間保險公司
目前案件在三月已提告,
但不知道怎麼拖到現在還沒開庭(車鑑會開過了)。
因為我目前已復健恢復,想說醫療單據可以先請領強制險。
我知道強制險是賠給「對方」的,
但現在問題是:我不曉得對方到底有沒有保強制、以及哪間公司,那我該怎麼辦?
問我自己的保險專員,卻跟我說沒有保第三人只有強制險的保戶他們不出面處理...
好,沒關係。
但我問能不能查得出對方保哪間公司,或者我向自己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理賠
專員回我他們無法查,也不可以申請,要我向對方的公司申請。
我打電話問承辦員警,
員警說他們不會知道對方有無保險,也無法透漏對方個資
......
所以我目前的窘境是....
我不知道對方保哪家...以及是否我的保險專員太兩光?
因為我爬文上面有看到"若不知對造的保險公司,可以向自己保的公司申請理賠」...
不知各位能否給予建議
這種情況下如何申請強制險理賠?
又或者等走完法院程序再處理強制險理賠?
文長,感謝耐心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