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保] 看精神科後的保險規劃

作者: wl568 (宸宸)   2019-04-11 09:18:21
想請教各位神通廣大的版大
近期想幫家人投保
但去年家人有去看精神科
醫生的診斷寫「伴有憂鬱情緒之適應疾患」、「重鬱症,單一發作」
目前的想法是先單純保癌症險(ex新安的真心防癌),待5年過後再重新規劃完整的保障
想請教大家
1.癌症險告知曾有精神病史應該不會拒保吧?
2.若在保癌症險時告知精神病史,是否會被註記為拒保對象,導致5年後要投保其他保險
也增加難度?
謝謝大家!
作者: yongwu (勇午)   2019-04-11 10:48:00
五年後換別家保,不要違反告知事項,應可以正常承保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9-04-11 22:36:00
五年的說法來源??
作者: iherd (月亮有香菇)   2019-04-12 12:59:00
要保書上的健康告知就是五年
作者: heeroc (Heeroc)   2019-04-14 03:08:00
除非家人五年內都不回診,不然告知是很難閃的過(保64)
作者: leobrice (善財童子)   2019-04-15 21:02:00
五年內都不能有看醫生跟拿藥 要不會有記錄所以五年前的精神問題 就不用回答了但如果就"即往症" 憂鬱症的病還是不能賠 就是你承保前的疾病我是剛承保通過的人^^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9-04-15 23:28:00
是否可投保不是只有健康告知事項,因此只看五年未必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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