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 這樣不誠實告知會影響日後的理賠嗎

作者: popik908 (來去自如)   2019-02-08 20:11:36
我去年2月車禍被撞,為了談和解時能申請到較多精神求償,去年7月有去看過精神科
,我本身沒有任何精神疾病,不吃藥我生活也很正常,我最近想簽一份
長照+實支型醫療險保單+癌症險的保單(中國人壽的),負責的業務跟我說如果我說
我有看過精神科會被拒保,她說我如果確定未來不會申請精神科的醫療理賠
可以不說這件事,因為我申請其他科的理賠,保險公司不會調精神科病歷,
想請問如果簽保單時不告知兩年內有看過精神科,這樣日後申請理賠是否會引起爭議
甚至拒保呢
作者: LebronBest06   2019-02-08 20:58:00
絕對不只未來別申請精神科理賠的問題而已,業務概括的講解有點不負責任,商品已經夠沒特色,業務還這麼慫恿。
作者: withcloud (W)   2019-02-08 20:58:00
犯傻了
作者: adamnoe (adamnoe)   2019-02-08 20:59:00
作者: withcloud (W)   2019-02-08 20:59:00
強國保障型商品很弱勢,還這樣誤導保戶...
作者: happysales (王道)   2019-02-08 21:27:00
請醫生背書並非精神疾病看精神科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9-02-08 21:32:00
倒不是說曾就診精神科就一定拒保,端視當初醫師病歷如何記載;病歷乃業務文書,當然具有相當證明能力,相較之下,原po自稱無精神疾病,不僅證明力低於病歷,甚至不能當成證據,因此,若要投保商業保險,誠實告知後,檢附當初病歷,再待保險公司審查應屬當然。否則,您車禍拿精神科病歷舉證請求賠償,而今卻又否認無精神疾病,豈不自打嘴巴?PS.這跟商品競爭力完全無關,依目前實務,罹患精神疾病保險公司幾乎不承保,未誠實告知結果未來保險公司仍會解除契約,商品競爭力強的公司如此,商品競爭力低的公司亦然BTW,看精神科與精神慰撫金,是不同的兩件事!
作者: yasionl (進來請開燈)   2019-02-08 22:44:00
弄巧成拙 後果自己負責
作者: lily520 ((~寂寞的季節~))   2019-02-08 22:50:00
時間序好像怪怪的,2月車禍、7月看精神科?只為了多爭取一點賠償金?
作者: withcloud (W)   2019-02-09 08:48:00
好奇有因為看精神科而慰問金賠償拿到比較多錢嗎?
作者: kuobug (喔囧!!)   2019-02-09 15:06:00
希望理賠金有大於未來長照費用,弄巧成拙了
作者: star1candy (無糖)   2019-02-09 15:29:00
為了理賠金讓病歷多留下這個紀錄 得不償失...當初病歷怎麼寫去看一下吧我去年也車禍被撞 理賠金該如何就如何 真的不要因為想要多一點錢就做傻事 我骨折精神賠償也只有10 但身體健康還是最重要的 並不會想要多一點精神賠償而再去看醫生
作者: joy (林喬伊(公的))   2019-02-09 18:00:00
。保險問的是因精神病而診療等,而非是否去看精神科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9-02-09 19:23:00
在診間接受問診,醫師開立藥物就是診療了難道醫療院所會跟你收掛號費讓你進診間看帥哥醫生?
作者: cc281399 (小B)   2019-02-09 23:35:00
精神病用藥是5年內都要告知事情耶
作者: joy (林喬伊(公的))   2019-02-10 16:47:00
。去掛號候診療,與掛號後去看精神病,兩者是不一樣的如果一樣,新光要保書為何把 精神病 與 精神官能症 分開問?。精神病用藥是五年告知範圍,但去精神科並非一定是精神病如果去精神科看精神病,才符合要保書上問的如果去精神科看的不是精神病,為什麼會符合五年告知範圍?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9-02-10 23:40:00
依照原PO敘述的~~~雖該業務違反管理規則但假如處理過相關事情的~~~不是可如此嗎
作者: echo741163   2019-02-13 20:40:00
帶病投保除斥期2年變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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