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保] 這樣的狀況是否需要告知?

作者: ikkti ( )   2019-01-16 16:07:15
最近要幫小孩買台壽PDI3
幾個月前小孩有因車禍造成擦傷
有照X光確認沒傷到骨頭,亦無住院,
一週後有回診追蹤一次。
照健告書的要求,超過2個月原應不需告知
但是,12月時因為要申請意外險理賠,
又掛了一次號申請診斷證明...
當時考慮到之後買保險不知道會不會有影響,所以特別拜託醫生把x光的檢查結果一起寫
進醫囑中。
請問這一次就診是否應告知呢?
雖然證明上有寫骨頭正常的字眼,
但是畢竟實際診療的日期已超過2個月,
不知道多告知會不會反而把事情變複雜?
或是即使"只是就診申請證明"也需告知呢?
謝謝
p.s.因為一些複雜的原因其實原本已經送件了,但台壽剛好要我補其他資料,
才突然想起來這件事,煩惱是否要把此資料一起送出
作者: LebronBest06   2019-01-16 16:15:00
要告知唷!差健保卡都有紀錄,反而醫師如沒特別註明是掉病歷,萬一被放大檢視呢?
作者: runrunpig   2019-01-16 16:19:00
體況告知是投保前可以控制的風險,就告知吧
作者: stdjb (Crazy for you)   2019-01-16 16:59:00
不用告知,怎麼問怎麼答,意外或疾病不是發生在兩個月內根本沒有在告知義務範圍內
作者: LebronBest06   2019-01-16 17:22:00
你的告知這麼特別是問兩個月內所發生的疾病或意外?你確定不是問兩個月內治療、診療、用藥?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9-01-16 17:29:00
若單單只是申請診斷書跟治療、診療、用藥有關??
作者: ecologi (人生可憫)   2019-01-16 17:44:00
只開診斷書、沒開藥/診療等...非就醫,除非跟健保局浮報浮報是醫師要負責,不是保戶
作者: runrunpig   2019-01-16 17:46:00
有沒有照X光呢?照X光算不算診療呢?
作者: ecologi (人生可憫)   2019-01-16 17:48:00
X光初診時照沒問題,就不會照第二次了吧...
作者: runrunpig   2019-01-16 18:06:00
e大提到一個浮報是醫生責任的問題,可是後續有問題困擾的是保戶,這是我建議告知的點。題外話,我有客戶從遊覽車上的樓梯摔下來,做了兩次檢查都沒檢查出骨折,第三次X光才照出來肋骨骨折,所以還是要問問原po當時有沒有再照一次X光了。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9-01-16 18:21:00
如同前幾篇弱視的事情應協助客戶正確告知,而不是什麼都不告知,或是什麼都告知
作者: LebronBest06   2019-01-16 18:36:00
我是問問題,並沒有對原po的行為做一個判定。反而我是認同r大的原因而告知,就板上這樣敘述,身為業務建議告知,避免後續糾紛也比較妥吧?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9-01-16 18:44:00
把簡單的問題複雜化而已,其次了解保險公司在調閱病歷的相關程序更會知道就算該次就醫上傳健保局又如何既往症是可不賠,但如同告知範圍的事情一樣擴大解釋了
作者: stdjb (Crazy for you)   2019-01-16 20:52:00
不需要撤單等兩個月,萬一這兩個月又生病呢?仔細看問法:最近二個月內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該項問題回答的要件就有兩個:1.因疾病或意外 2.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若不符合這兩個要件就沒有告知的義務,既然沒有告知義務何來糾紛?既往症真的不賠?既往症泛指過去的疾病,照他的邏輯之前感冒過,所以未來感冒就醫通通不賠囉?所以不是這樣解釋的,依保險法127條規定,只有訂約時的已在疾病保險人才得以免責,如果該疾病已痊癒而後又復發,保險人仍應負保險責任
作者: chocho76 (今日天氣晴)   2019-01-16 22:21:00
只是申請診斷證明,又沒有治療診療或用藥,何必告知難道告知事項也要寫X年X月X日"掛號申請診斷證明"嗎
作者: wope (獨立黑色色彩)   2019-01-16 22:49:00
建議以正常X光檢查報告送件檢查後正常 所以沒有繼往症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9-01-16 22:55:00
吃過高血壓用藥,血壓從此正常了,因此就沒有既往症??也不用在服用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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