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保] 健康告知事項與病歷問題

作者: smallperfect (小完美)   2018-07-13 20:12:45
先說明,
其實這一件兩個月前已經被遠O解約和核保不過了,
但為了之後保險能成功核保想要再請教大家。
105年8月我請保經做癌險這一塊,
105年9月順利核保,
107年4月我請保經幫我加醫療險,
有告知子宮內膜異位症的狀況(106年10月才知道有這疾病),
因此申請了醫院病歷,
以為萬無一失。
不久保經通知我幾個事項
1.遠O追溯104年承保時我沒有告知103年有子宮陰道異常出血(女性健康告知)
=>我當時認知是拿避孕藥吃造成的後果,一個月就正常了,殊不知醫院有留下病歷。
2.107年新作的醫療險,
遠O核保人員表示:沒有在醫院病歷看到「子宮內膜異位症」的診斷,
但我自己本身有看到「卵巢囊腫」的病名,
這個巧克力囊腫就是子宮內膜異位症來的,
但遠O重複好幾次我送的病歷摘要不對。
於是我配合保險公司的要求,
到鄰近醫院檢查確定沒有卵巢囊腫(懷孕後消失了)。
這樣下次保險我還要告知可能有子宮內膜異位的問題嗎?
3.因為懷孕曾抽血檢查甲狀腺(怕流產),
醫生建議數值雖正常但怕不夠給胎兒用,
因此開甲狀腺低下的藥物吃到生產。
這部分我也有申請診所的病歷摘要。
遠O回覆:診所寫的不夠詳細,要求診所提供完整病歷。
(但我自己看裡面有病名和藥物名稱服用方式,算蠻詳細的了)
於是我又回到診所跟醫生討論,
醫生很認真的跟我說「每個病患要申請我都是給這樣,應該那邊不對就要保險公司自己直
接找診所醫師,而不是病患一直申請不知道對方要什麼的資料,妳就送這樣的資料看看。
」所以也只能從原先的病歷摘要。
另外有搭配體檢醫院抽血,
數值也都正常(會知道的原因是我同步也自己再抽血檢查了)。
於是乎,
這樣剛坐完月子東奔西跑的情況下,
107年新作的保險沒有保成功,
而且104年癌險也被取消…
我知道健康告知的部分要詳實告知,
那其他的部分呢,
病歷的問題有何解嗎?
想到頭都要爆炸,
保經目前也停擺不敢再幫我送,
因為我們很怕送出去的資料保險公司不採信。
請版上的大家幫忙,
感激不盡了!
作者: awei181 (awei)   2018-07-13 20:52:00
好奇的是104年的癌症險,遠雄是以何理由解約?已滿二年,應無權力解約才是,還是你自己申請解約
作者: stdjb (Crazy for you)   2018-07-13 21:16:00
內膜異位的告知範圍在一年內,超過一年不用告知,換一家投保我個人認為是可以申訴主張原契約存在
作者: yongwu (勇午)   2018-07-13 23:50:00
防癌應該可以保住回錯,sorry
作者: flaneurbk (123456)   2018-07-14 09:13:00
換別家比較實在,我之前投保遠雄算是很嚴格的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8-07-16 16:12:00
業務有部分問題....送病歷時沒有多看一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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