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三商美邦XAD心安久久殘廢照護豁免條款

作者: sunny1122 (桑妮)   2018-07-06 11:57:46
本人現年30歲
三年前在朋友的朋友推薦下購買了人生第一張保單
其實當時除了覺得有需要之外
另一方面也有一點人情保的成分在(但我是真的覺得也有需要)
因我們家有高血壓、糖尿病、老人痴呆症家族病史
所以當時業務推了三商美邦這張心安久久殘廢照護險20年期(以下簡稱XAD)的時候
是覺得有需要的,所以就簽了我自己本人與家父的兩張單
那時候有提到豁免條款這項
因為家父保單要保人是我本人,所以附約的豁免條款是以我為保險對象核算的保費
一年約要繳35XX
本來不想加 因和我一起分擔保費的兄姊認為不需要(家父的是我們三小孩一起分擔保費)
但友人(非保險業務)強烈建議我附加
所以也就加了 然後簽完之後 我就沒在關注其他事情了
至今已經繳了第三個年度
兄姊對於我附加的"豁免條款"還是覺得不太需要
所以我現在也開始有點疑惑到底是需要還是不需要
就重新開始研究了這個豁免條款
以下是我研究後的理解:(若有錯,請各位大大提出指教,謝謝)
在三商美邦的官網上面看到了自己的那張XAD是沒有特別有附約豁免
當時推的時候是有說1~6級殘就豁免保費
所以可以這樣認為是"XAD本身就有包含1~6級殘豁免"被保險人"的條款
在要保人與被保險人為同一人時不用另外附加豁免條約就有豁免條款權益"嗎?
而家父那張,因要保人是我,XAD本身豁免的是"被保險人"
所以附加的是"要保人"豁免條款"
以"要保人"與"被保險人"為不同人時,我的理解是
1.
假設被保險人在保單第15個年度因故造成第六級殘,
符合XAD本身自帶的豁免條款,所以後面五個年度的保費都豁免
而附加的"要保人"豁免條款其實就沒什麼用
在保單第15個年度因被保險人已被豁免條款,所以要保人的豁免條款也不用繳了?
2.
假設被保險人在保單第15個年度因故造成殘疾,但殘廢等級介於7~11級殘時
可依照殘廢等級申請相應的理賠金額
但保費仍持續需要繳納(但後面五年是需要繳納原額還是相應減少就不清楚了)
而要保人豁免條款也是仍要持續繳納
3.
假設"要保人"在保單繳費期內任一年度因故造成1~6級殘或條約上所列之情事
那保單就可以不用繼續繳,仍然享有保障
綜合以上,要保人豁免只有一種情況下會用到
因我們保費是分攤
而要保人就只能填寫一人,好像真的不太用保?
反正如果真的要保人有什麼意外或是怎麼樣無法負擔保費時
其他人的負擔也只是從/3 變成/2
經濟上壓力應該也不會增加太多?
以上理解 ,不知道是不是有錯誤
還請版上各位大神指點
還有就是對於保單中"身故還本"(身故時領回總繳保費*1.06)還有一個疑問
就是如果在任一可豁免保費情形下
還本的基數都是按20年計算,還是說只計算自己繳的
被豁免的年度就不算?
(因為我看元大的DE 還本的基數是包含豁免的)
但三商的當時沒有想到這個,商品DM也不見了
條款裡面我也找不到相關的條文
所以對這一部分也是滿疑惑的~~~麻煩各位專業的大大解答
最後,我看了一些版上討論
表示這種終身險是不是要拉長到30年繳費會比較好?
因為當時已經簽了是20年繳
現在還可以改成30年繳嗎??
謝謝
作者: rushaun   2018-07-06 13:46:00
想一個問題如果要保人是你,付錢的也是你如果發生重大疾病你還要幫忙付錢,請問心裡如何?
作者: ecologi (人生可憫)   2018-07-06 16:21:00
‧豁免保費附約商品,很容易出現比直接投保相對應保障的 商品還貴,且「保障」限於頂多幾十萬元的保費幫助不大 (心理幫助較大),不如好好檢視自己的保障是否充分。‧且想想一人一家代,任何一位分攤保費者若發生無法繼續 繳費的事故,其他手足(含其自組家庭成員一人一張嘴) 便能自動接受負擔更多扶養父母之責任?‧繳費年期投保後應不能更改、是否要拉長須考量財務狀況 ,通常財務越穩定者越偏愛選擇較短年期的。而以此件為 三位子女分攤保費,若非繳費中途有符合豁免保費的情況 ,越快繳完應該越好,否則萬一其中一人的財務或意願有 變數,只會讓保單繳費情況變得更複雜。‧身故退還保費的算法請參見條款第十九條,為保險費總和 乘1.06倍、當年度末之保價金,兩者取其高,不清楚之處 詢問該公司客服即可。‧另外若有人中途不繼續分攤保費,但其又為身故退還保費 之受益人,這是否會有公平性問題。
作者: happysales (王道)   2018-07-06 23:26:00
把要保人改成老爸就不用加豁免啦豁免後回本的基數包含豁免的XAD沒有30年期的 省心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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