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 車禍後持續請假真的有助於提高和解金額嗎

作者: hero0323 (參見英雄)   2018-04-14 07:53:33
我今年3月出車禍,住院一個月,三月底出院,我出院時醫生證明
寫宜休養三到六個月,未寫需專人照顧,家人說我一定要持續請假一個月(老闆同意),
這樣談和解時才能要求對方的強制險及第三責任險保險公司理賠我這3至六個月的薪資、家
人看護的費用以及較高的精神賠償,我想問是否需真的請那樣久,
請問和解或調解時保險公司決定是否理賠休養期間的薪資及家人看護費用、多少精神補償
的依據是只看醫生證明嗎?還是有其他依據
如果醫生證明寫需休養如此長的期間但當事人事實上沒休那樣久,會影響之後的理賠嗎
我這種情況和解有可能要到我這3至六個月的薪資以及家人看護的費用嗎
另外因為老闆同意,我請假是有薪水的,我想請問這樣我還要求理賠薪資收入
作者: hank0624 (不用錢的保險最貴)   2018-04-14 08:56:00
找對人...隔行如隔山
作者: s11946046 (777)   2018-04-14 11:07:00
能提出證據都能談,請假證明跟薪資證明(存摺轉帳明細)準備好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8-04-14 17:40:00
所以因此覺得受到侵權的部分條列式數字化~~~再去談吧其次依照內容感覺想獅子大開口~~~只是惡行循環而已
作者: kuobug (喔囧!!)   2018-04-14 18:35:00
同上...保險是用來解決問題,不是再製造新的問題!!
作者: starhand (to be with you)   2018-04-14 19:37:00
損害賠償,損害填補,雖請假但有支薪,損失在那? 這種狀況倘進入訴訟,受求償那方是可以要求承審法官函詢雇主確認的。
作者: qaz214536 (初心者)   2018-04-14 23:14:00
這不方便公開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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