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 車禍強制險與責任險理賠觀念

作者: tin0107 (craig)   2017-12-09 04:56:51
車禍理賠
我方保強制險、對方強制和責任險
我方骨折、對方保險公司表示對方無任損失
就我理解,強制險為無過失主義,憑醫療單據都可求償到醫療單據的金額,
責任險是有過失主義,按肇事責任比率分攤總損失後得到理賠。
我方找保險公司談理賠,並向對方表示合解部分不包含強制險,另外強制險部分由我方向
保險公司求償。之所以這樣請求是保護我後續醫療費及殘廢可能。
然而對方保險公司說合解都是總額乘以肇事比率,所以說無過失主義的強制險變成要分攤
肇事比率??
保險公司表示強制險裡寫的很清楚,請問法條依據在哪?
保險公司並表示法院都是這樣判的,假設總損失100萬、肇事責任50%、判賠50萬、強制險
已理賠20萬、對方只需在補30萬給我。
我看過法院判決、似乎也是這樣。
但是強制險不就是無過失主義嗎?為何要分攤肇事比例?我100%有錯,但我還是受傷了,
醫療費也可申請強制險理賠吧?保險公司為什麼可以說強制險理賠金額是損失總額還要分
攤肇事比率?
我看了理賠書籍也都有提到「合解金額可以排除強制險,有受傷害者可申請向對方保險公
司請求強制險」,這句話的意思是指我方可先按肇事比例分攤,先合解責任險的理賠(包
函車損、超過強制險的醫材、工作損失、慰撫金)。之後,兩年內在由我方搜集所有醫療
單據向對方保險公司全額理賠嗎?
請大家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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