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有精神疾病若核保通過

作者: aliensu   2017-11-12 22:55:16
補充: 目前得到的資訊為:
若有精神分裂症(約8年前),已經告知業務,健康告知書上照實填寫,也順利核保,
則若往後因<"客觀而言"與精神疾病無關>的因素而住院,
則保險公司將"可能"主張此問題(住院或開刀因素)是跟精神病有關而拒賠。
(此處無貶意,若我是公司也會這樣做,因此不著墨也不探討)
(此處"客觀而言"的客觀性無法定義)
因此若住院,理賠的可能性未知。
到此為目前得到的資訊 (感謝各位前輩)
在此留做資訊給未來有相關問題的投保者做為參考
若有前輩有其他資訊(個人陳述錯誤、或須注意事項)歡迎補充
非常感謝^^
以下為原文:
請教一下 (有稍微爬了一下文章)
在保險前有被診斷出精神分裂(約8年前)
後來都沒再因相同或相關問題去看過精神科醫生,(持續8年以上沒復發也沒因此就醫)
在這樣的情況下,想保醫療險,若核保通過
(題外話: 已經告知幾位業務、業務的回答皆為
"N年內沒復發、且沒因此就醫的話,沒什麼問題",
因此暫時不討論沒過的情況)
之後若因<與精神病無關>的健康問題而住院,
想請教:
保險公司的理賠核准與否,是否會跟<精神疾病就診紀錄> 有關?
1. 完全無關
2. 可能有關,可能無關,依照每家業者或合約內容差異而定。
(保險公司有可能因為A有精神問題,而對於A由於<與精神病無關>的健康問題住院,
拒絕理賠。)
3. 絕對有關
感謝大家。
作者: mocapatty (水藍色彩)   2017-11-12 23:18:00
投保時有告知嗎?
作者: aeric15 (aeric15)   2017-11-12 23:23:00
告知也不一定會被拒保,但很有可能被加費
作者: superskyblux (共用帳號)   2017-11-12 23:30:00
原PO你有想要告知嗎?
作者: yehyoyo (check it out la)   2017-11-12 23:39:00
視健康告知書的詢問範圍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7-11-12 23:45:00
投保前疾病原則不賠,但告知後保險公司願承擔危險就會賠
作者: yehyoyo (check it out la)   2017-11-12 23:51:00
您說的沒錯喔!過往病症相關不賠http://i.imgur.com/pKVfuTG.jpg
作者: joy (林喬伊(公的))   2017-11-13 00:02:00
。誠實告知即可,若5年都沒有追蹤或就診過,應該都不用告知。關於理賠方面,只要非精神疾病相關而理賠,應該沒問題理賠大概分兩種:投保前曾因此就醫、投保前未曾因此就醫如果因此就醫但該疾病可痊癒,也視為沒有(例如感冒)只要非既往症(投保前曾因此就醫),就該賠至於賠了後是否會解約,看是否誠實告知,這兩者可分開看
作者: eddy017041 (天真的少年啊)   2017-11-15 16:37:00
原則上如果有告知,然後保險公司也核保,除非有下除外特承,不然都還是會理賠..如果有下除外的話,就是以主疾病及相關衍生症狀才不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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