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 請問這樣的車險出險是否合理

作者: xup6m3 (期待&等待)   2017-09-02 20:29:13
大家好
因為是第一次發生事故出險
想請各位前輩幫我看看這樣的出險流程是否合理
三個月前發生車禍擦撞,我在非雙黃線的地方迴轉,轉到一半後方摩托車從我左側車身攔
腰撞上
我在迴轉前有打方向燈看後照鏡,後照鏡根本就沒有看到這位機車騎士,轉到一半的時候
才突然聽到碰的一聲
機車騎士則說我迴轉的太突然他來不及煞車
我認為是機車騎士騎在我正後方,我左側後照鏡看不到,他覺得我車速太慢想超車,於是
就從左邊加速超車,沒想到剛好我要迴轉,他因為車速太快了來不及煞車就攔腰撞上
(只有單一道路,無雙黃線)
後來我馬上請救護車跟警察來處理,機車騎士的表情相當痛苦,但是救護車來了之後檢查
完畢,認為他沒有什麼問題就把他留在原地走了
(這真的蠻傻眼的,好歹也載去醫院照照X光片之類的吧@@?)
分別留下聯絡方式之後就離開現場,我直接請我的保險業務來處理這件事情
隔天保險業務跟我說,肇責部分要等一個月後初判表才能知道過失比例
他覺得因為我是轉彎車所以一定是我過失比較大
而對方也只是要求醫藥費交通費跟修車費,他覺得理賠金額沒有很高,就建議我簽結和解

我感覺的出來業務有些不耐且急躁
但想說保險公司很有經驗,基於尊重專業也信任他,該怎麼處理就照他的建議來做
兩個月後收到理賠申請告知書,我打電話詢問業務,才知道保險已結案,業務並無主動通
知我
詢問之下得知保險公司賠了對方機車騎士快2萬
(賠了我的修車費8000多)
我問業務判決表下來了嗎?我的肇責比例是多少?
他說他們公司沒有申請,因為根據他們公司的經驗一定是我的過失
我認為這樣的處理過程一點都不嚴謹,所以我就自己去警察局申請初判表
10天後拿到初判表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7-09-02 21:26:00
你的描述跟初判結果正常人都會覺得吃驚!對方一定會申請鑑定的,而且初判表沒證據力
作者: xup6m3 (期待&等待)   2017-09-02 21:36:00
Z大您是說保險公司會再次申請鑑定,來拒絕幫我取消出險嗎?
作者: TTNJ (K72)   2017-09-02 21:48:00
問題一:就算是檢查了,他隔天去檢查一樣可以賴在你身上。二、保險公司願意賠的話,我是你就直接簽了..省事(我也吃驚)畢竟打折也沒多少錢,又不是車體險。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7-09-02 21:51:00
對方會申請鑑定。如果是我來建議,直接告你過失傷害,然後順便再告高雄市消防局
作者: TTNJ (K72)   2017-09-02 21:51:00
三、出險跟人也跟車,你換別家也是一樣變貴,鼻子摸摸是的你要換更信任的業務員也ok,但是業務處理速度很快,不考慮?四、有參考意義的!鑑定要花3000元..是你要求的就要你花他不會拒絕取消你的出險,為了省那一點點錢把事情變的更麻煩我覺得這樣不會比較好!個人意見給你參考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7-09-02 22:01:00
初判表效力法源依據為何?累死警察而已
作者: waterman3350 (大象皮)   2017-09-02 22:52:00
我認為業務處理的很好...只要對方雞歪一點,去地檢署按鈴。你就會知道花兒為什麼那麼紅了...
作者: fin64 ( 亞柏)   2017-09-02 23:14:00
合理而且實務上相當常見 多的是事發後兩三天就要求償和解的試想每一個案件都去跟受害者說沒初判我不賠 或是沒車鑑不賠會有什麼後果 初判表這玩意 說穿了就是保險公司要有個依據
作者: xup6m3 (期待&等待)   2017-09-02 23:19:00
Z大您說的是機車騎士會去鑑定嗎?我的初判表無肇責&取消出險現在已經不會影響他了,簽了和解書也賠錢完成了不是嗎?
作者: fin64 ( 亞柏)   2017-09-02 23:19:00
不然保險公司以後要受理出險都請保戶去申請鑑定才賠 那生意就不用做了
作者: xup6m3 (期待&等待)   2017-09-02 23:20:00
T大謝謝您的建議!我當初直接簽和解也是因為對我來說沒有損失,保險公司雙方都會賠。
作者: yah00831016 (阿智)   2017-09-02 23:21:00
救護車出勤都要填寫三聯單,沒送醫一定是傷者在單子上簽名了 *拒絕送醫*,決對告不成啦
作者: xup6m3 (期待&等待)   2017-09-02 23:23:00
W大我了解了~快速簽和解書也是為了避免夜長夢多F大您說的剛好也是我疑惑的~我以為是雙方各自先付修車費用、醫療費用等,等初判表出來保險公司才依肇責比例跟對方的保險公司協調理賠Y大那應該就是這樣了XD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7-09-02 23:38:00
如果妳拒絕妳的保險理賠,和解的成就條件有完成嗎?效力呢?更何況如果只是和解非經地方調解委員會,和解書上放棄刑事告訴是無意義的。保險公司接受初判表的肇事分析與初判表的法律效力是不一樣的。事實上許多縣市目前警方所做的初判表經常表示無更多事證研判肇事責任,原因不外乎初判表造成警方多餘負擔,且所做分析並無依據且無法律效力至於消防局,請參考消防機關救護紀錄表填寫作業原則第13條關於鑑定費用,提告過失傷害後,地檢署函請地方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3000塊無論原告被告,都省下來了
作者: BHancock (波漢考克)   2017-09-03 06:44:00
這對方全責有什麼好驚訝的?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7-09-03 10:58:00
呵呵
作者: ahello (阿囉哈)   2017-09-03 11:49:00
所以要浪費時間,請假,去上調解?有些事情是越快解決越好
作者: bbbigbird (周大鳥)   2017-09-04 00:57:00
請問Z大,為啥和解非經地方調解委員會,和解書上放棄刑事告訴是無意義的。意思是就算雙方合意私下和解也沒效?雙方當事人以合意且簽和解書,是有法律效力的,事後才拿初判表要反悔也沒用,除非能舉證和解不適格或對造願意一同撤銷和解,不然就能怪保險公司程序錯誤,影響到自己往後的保險加費~~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7-09-04 09:30:00
刑事告訴權屬公法上權利
作者: waterman3350 (大象皮)   2017-09-04 09:32:00
想避免刑責掌握「一事不二吉」的概念...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7-09-04 09:36:00
而且調解委員會所做的調解需移付法院審核才為有效,參照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6條才不是什麼一事不再理,而且那是程序法。訴訟權屬憲法第16條規定,屬基本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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