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大家好,最近遇到了一起車禍糾紛
在保險理賠上想詢問一下前輩們的看法和意見
以下簡述一下過程
6/16 我騎摩托車,不慎擦撞到一台汽車(benz)的前保桿,對方車子前保桿有輕微兩條
擦傷,雙方都沒有受傷
當下報警做了筆錄,因為我自己也覺得主要肇責在我,所以做完筆錄也過去跟對方致歉了
一下,對方表示如果送原廠的報價可能較高,要幫我省錢願意送到認識的車廠去可能會有
比較便宜的開價,我也說好再保持聯絡,當下就離開。(當時沒有告訴對方我有保險公司
)
回家後由於我自己也忘記自己之前的第三人責任險有沒有過期,就上網查了一下,才知道
是還未到期的,有保第三人責任險-財損,於是有先撥電話給對方車主,說會請保險公司
聯絡他,對方也說OK再聯絡,後來到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心想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然後上週收到調解委員會的通知,才知道保險公司跟對方車主談不攏,於是今天和保險員
一起前往調解,
保險員這邊是說有和對方聯絡車子修理前要聯絡一下,對方卻是已經修理好後才直接開價
,保險員這邊覺得不合理不願意賠償
對方車主則是覺得我當初做完筆錄答應要賠償,後來又跳出保險公司,他們車修好了又不
賠償,雙方談得不是很開心。
後來調解委員詢問下,保險公司覺得4000元是可以接受的價格
對方覺得不能接受車子挨撞還要自掏腰包,後來調解破局就各自離開了。
所以想請問各位前輩,這個情況下我有該:
1.自掏腰包1500加保險公司4000湊5500給對方
2.直接跳過保險公司,自掏5500跟對方和解
3.就全權讓保險公司處理,靜待後續。
保險員是跟我說這是只有雙方車損,對方要民事提告的話我只要寫個委託書給他他會全程
替我處理,不會有什麼事情,所以要我就先不用表示或回應什麼,但又覺得事情沒有解決
擱在那裡覺得有點疙瘩,又沒有相關的經驗,不知道該怎麼做才是最好的,所以上來詢問
一下各位板友的意見,還麻煩不吝賜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