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總要到理賠時才追究過往?

作者: godblesses (哇來哩)   2016-12-22 21:49:43
我想討論當初既便承保上不管是未誠實告知或保險員未善盡告知責任一味承保健康有疑慮
的保戶,但核保仍舊發生了,到了真要理賠時,才在那雞雞歪歪,影響保險的轉嫁風險,
甚至保戶需在承受健康折磨還得面對理賠的不支付,這樣到底是不是身為保險業該負起應
有的全責?我不懂你的核保怎麼過的,但要理賠時就可以抓到…喔 你有體位上的疑慮,
我們不想賠....靠 真要賠反而查得到了,呆呆的保戶可能保了好幾年,然後真有事情
保險業找理由開始開脫,我覺得這是多麼賤的一件事情,要嘛你一開始嚴加核保,在未來
理賠訴訟相對的減少,同時也會是保戶理的保障嘛…為什麼沒任何機構單位去維護這塊?
我買我想要的東西,結果幾年後賣方發現這不是你該有的,錢還你,東西還來,你說這
樣能夠使人信任嗎? 看不過去,純粹發發牢騷!
作者: awei181 (awei)   2016-12-22 21:53:00
發牢騷去臉書,在這PO文要「討論」,就不該發牢騷,我也是看不過去才留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6-12-22 22:01:00
誠實告知不就沒事了= =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6-12-22 22:05:00
你不一定要保險。而且,我不認為不實告知是業務員單方責任。像早期金光黨,風險始於己身貪念
作者: BeanDodo ((╯‵Д′)╯╧══╧)   2016-12-22 22:22:00
要保書自己寫,健康告知自己填
作者: scott2009 (紅土芽莊單品香)   2016-12-22 22:40:00
可能以後像奪命金一樣錄音 清楚明白另,我認為不實告知是業務與保險人的問題,保險人訓練練這麼多業務員卻沒有辦法根除不實告知,我會認為業務不想跑體檢或拒保件。而且保單一下佣金又不是入保戶早期認為詐欺是屬於非暴力犯罪所以都輕判,但歷次修法會加重詐欺刑責,以一罪一罰處理,現今有許多變形詐欺如三角詐騙,與被害人毫無關係更別提所為思想上的貪念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6-12-22 22:50:00
科科,我講的是犯罪學範疇好嗎?而且,不實告知很常見就是通謀虛偽意思表示。
作者: scott2009 (紅土芽莊單品香)   2016-12-22 23:00:00
對啊,如果業務員就風險上有告知保戶不實告知會有哪些下場,很難相信有這麼多保戶願意鋌而走險不實告知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6-12-22 23:06:00
不一定,賭一賭是常見話術
作者: godblesses (哇來哩)   2016-12-22 23:11:00
每個人對體況的了解未必清楚記得,既然查得到就先自己查 不是也怕人帶病投保即便以健檢紀錄做保 我也支持 不過健檢過了 是不是就不追溯以往 誰知道…賠要查 核憑什麼不去查再給保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6-12-23 05:33:00
以前有過討論了,要比較像樣的查,一個百萬額度的保險,花幾億調查都可能還查不清楚,成本會導致根本無法推行保險制度,為啥叫最大誠信契約,看海險更有感覺,所謂當事人雙方所不知,就還可以沒品點估計一個人的出事可能,查查他祖宗八代親戚到底得過啥病有無不良生活習慣,做做基因檢查看看有無潛在基因疾病,調調從小到大病歷不見得夠...
作者: Noocke (努克)   2016-12-24 01:43:00
核保前保險公司有權利能調閱個人健康資料嗎?大多還是靠個人告知,還是說規定都要給健檢單XD
作者: cateyesmile (cateyesmile)   2016-12-25 18:54:00
要保書上有體況告知,核保人員會視告知內容發病摘或體檢,拿到資料才看要不要核保,保戶沒有蓋章同意調病摘,核保也沒權利自己去調病歷如果沒有體況,一般來說還是仰賴要保書上健告誠實告知去進行核保流程。保險公司如因核保需求每件都調病歷成本太高曠日費時,一般來說不會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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