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醫療險是否理賠安寧病房

作者: newlane (天空藍)   2016-11-08 21:37:52
如題,查閱版上資料都是討論癌症險,我查網路是說94年以後醫療險費率是否納入安寧病
房,以及醫師的診斷需求,可是看醫療險條款,似乎會排出安養,靜養,請問是否有哪間
醫療險確定會理賠安寧病房呢?還是都用融通?或是都有理賠?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6-11-08 22:20:00
安養、靜養與安寧病房是不相同的。依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安寧緩和條件為末期病人,定義為:罹患嚴重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不可治癒,且有醫學上之證據,近期內病程進行至死亡已不可避免者。再來,安寧病房為健保給付,依醫療險示範條款:被保險人因第四條之約定而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分住院診療時,本公司按被保險人住院期間內所發生,且依全民健康保險規定其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及不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下列各項費用核付....因此,保險公司是否得以除外規定「健康檢查、療養、靜養、戒毒、戒酒、護理或養老之非以直接診治病人為目的者。」主張免除理賠責任?個人認為無法主張免除責任當然,函釋部份也有說明保險人責任再說,這幾年對這方面的爭議,似乎也少了
作者: newlane (天空藍)   2016-11-08 22:56:00
所以現在的醫療險都有理賠安寧病房嗎?
作者: Emma7081 (小玲)   2016-11-08 23:00:00
你好,家母三年前癌末時就是住安寧病房,有理賠,保的是國泰,十幾年前保的,供你參考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6-11-08 23:03:00
只能說如果入住合法合格設立的安寧病房,我個人認為醫療險應該理賠,惟仍需個案判斷。
作者: hank0624 (不用錢的保險最貴)   2016-11-09 00:02:00
沒寫清楚 當然要有利於被保險人解釋但主要的攻防在魚 安寧病房是否符合 住院的定義積極性治療對醫學來講 是有的
作者: Emma7081 (小玲)   2016-11-09 12:45:00
我的經驗,就中榮來說,安寧病房並非提供癌末安養,是有需要醫護的專業醫療處置時才能入住安寧病房,當病患狀況穩定時,還是得居家照護,因此還是有治療行為。所以保險公司以安養為由拒賠的理由應該不成立
作者: reinakai (睡眠不足的人生)   2016-11-10 00:54:00
家人癌末已不做化療電療 如果有症狀不適都住進安寧病房而且都有理賠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6-11-10 05:05:00
安寧"病房"有治療的,只是方向不在於怎麼讓疾病痊癒,傾向於減輕病患的痛苦,不然能拿一堆嗎啡回家打?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6-11-10 14:26:00
滿認同h的解釋,先從條款除外去排除不理賠的可能,有疑義部分再用有利被保險人原則解釋。另外個人看法覺得保險業太過濫用「積極性治療」一詞,原因有二:1.人性尊嚴維持。2.病患醫療選擇自由。以安寧病房來說,參照安寧緩和條例第三條第一款:為減輕或免除末期病人之生理、心理及靈性痛苦,施予緩解性、支持性之醫療照護,以增進其生活品值。雖然安寧照護並非以治療疾病為目的,但是以病患當時的不適症狀、疼痛作為緩和治療或控制。因此,安寧治療應符合醫療險住院治療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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