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海外突發疾病定義請教

作者: mitd (mit)   2016-07-31 21:56:33
版上各位大家好
近日在看海外突發疾病的保險
這類保險在條約前面就會定義"突發疾病"
類似定義如下
本契約所稱「突發疾病」係指被保險人在發病前一百八十日以內未曾接受治療,且需即時
在海外醫療機構診療始能避免損及身體健康之疾病,若該疾病已經治療完全痊癒而再度發
生者,亦視為突發疾病
因為條款所訂的180日實在不是很短
故想請問這句話的末兩句
是否指
若該疾病於180天內曾看過
但已經接受治療且完全治癒仍可視為突發疾病?
煩請各位替在下解惑
感謝!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6-07-31 22:28:00
已完全治癒,算所以他才會說,亦視為突發疾病真的對於180天介意的話,可去找90天的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6-07-31 23:07:00
痊癒的定義套用醫療險疾病的定義部分疾病會有爭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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