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既往症

作者: huabandd (我是阿肥巴你頭)   2016-05-28 02:14:49
※ 引述《soof (老莊\\)》之銘言:
: 既往症到底要如何定義
: 像我承保前有切除過腳上的黑痣,有化驗是良性
: 那是不是如果不幸未來在不同部分得黑色素瘤
: 就會被認為是既往症不理賠
: 還是保險公司要想辦法去舉證未來得病與之前切除黑痣有直接相關
: 我還有聽過如果天生就有的痣,如果惡化了
: 就會說因為痣在投保前就有了,所以不理賠,有這麼誇張嗎
: 有大大可以解答嗎
: 謝謝
藉這篇請問一下,要保書上健康告知書所列項目要如實告知
另外既往症也要在欄位上填寫過去的症狀以及目前的結果
但是未列在健康告知書上的部分該如何拿捏?
目前我是有詢問到的部分都請客戶如實告知
有同事也跟我說超過五年以及未列在健康告知書上的部分不用告知
一邊是客戶的權益一邊是業務生涯的風險,想請教一下大家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6-05-28 05:06:00
最緊繃的狀態是,不再詢問範圍就可不講,因為法規沒規範
作者: g9591410 (天帝零劍)   2016-05-28 06:58:00
未列告知 保險公司查到有不賠的風險 有些病症沒有5年的問題 只要發生過後就一直都在舉例像是冠狀動脈繞道手術 患者之後會有頭暈等問題意外險幾乎都會除外不賠
作者: ping0937 (小洋蔥愛發瘋)   2016-05-28 08:15:00
氣喘也是 他不會好可是人家可能2年來都沒去看過醫生
作者: newlane (天空藍)   2016-05-28 09:54:00
我覺得要研究案例,我是告知既往症,公司沒有除外加費,一切等理賠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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