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新年好,
有個關於第三責任險和強制險的問題想要請問。
事情是這樣的,
我家父上在過年前在一十字路口綠燈剛起步時,
遭到一台闖紅燈直行的機車擦撞到前方保險桿,
雖然父上沒事,但是對方騎士腳上傷勢嚴重,
入院後進行多次清創手術還有植皮,
也有開刀割肉來補傷口,
期間,父上有積極的去醫院探視,對方也告知了他們除了強制險之外沒有其他保險,
我們也跟對方說車子有保第三人,
會跟保險公司溝通幫他們盡量負擔金額。
之後,家裡因為急需用車,所以就先進場維修,
於維修後對方家屬直接至維修廠付清款項。
中間有請保險公司出面和對方溝通醫療費的問題,
但是保險公司到醫院就和對方家屬說,可能沒辦法理賠,
接著又跟我父上說,
沒辦法用保險幫對方負擔醫藥費,
父上詢問說,
不是有強制險和第三責任險,
為何無法理賠,
保險公司回應說,此項理賠是對方的錯比較大,所以公司那邊沒辦法申請理賠。
之後,對方家屬告知父上,
如果沒辦法理賠的話,
不排除會提出告訴。
請問各位,是否有辦法施壓讓保險公司願意理賠這筆醫療費用?
或是有其他的申訴管道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出險沒關係,
重點是在車禍之後,
保了多年的保險居然說無法理賠,實在讓人傻眼,
結果搞到對方提出要提告,
保險沒有省時省事,
反而還讓我們一直周旋在對方和保險公司之間,
我之後一定不會再保這間了。
排版不好,謝謝各位的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