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大家好,小妹家於今年六月底不幸遭逢了祝融之災....
幸好當初貸款時銀行有要求保火險...
所以最近正在處理保險理賠之事宜....
遇到了些疑問~煩請各位板大幫忙小妹解惑...
背景:事情發生之後,非常感謝銀行快速地派保險公證人A,來進行拍照、理算的工作....
在小妹的軟硬兼施之下,得知了A理算的大致金額...然後小妹家就開始整修了!!!!
整修過程中,家人將監工的重責大任交給了小妹我...
在東看看西摸摸的情況下,時間咻~地一下,兩個月過去了....
在這兩個月之中,保險公證人A怎麼都沒消沒息勒???
本著山不轉路轉的精神,A不打給我,那就只好小妹我打過去囉....
聯絡的結果,保險公證人A竟然離職了!!!!
竟然離職了!!!!
竟然離職了!!!!
(很重要所以說3遍)
公證人B接手後,B又重新理算了一遍,理算結果竟然與A差了20萬....
導致小妹家的裝修費用岌岌可危阿....
問題1:公證人B說,小妹家原本的裝潢,是以木板釘的和室,
所以就算是不動產...所以這個部份不能理賠....
請問:釘在牆並上的櫃子、床具、衣櫥、天花板、地板這些裝潢都算是不動產?
問題2:小妹家的廚房,為前任屋主擴建的空間,一半是權狀內,一半是在權狀外...
請問:權狀內的部分天花板,可否請保險公司理賠?
問題3:小妹申請理賠150萬,保險公證人B只願意理賠少少的金額...
卻要求我們還是要附上150萬的憑證...
請問:保險公證人B的要求,符合正常的理賠辦法嗎?
問題4:因為保險公證公司人員上的異動,導致小妹保險理賠的時間受到拖延...
請問:我可以要求賠償嗎?
P.S.是因為公證人B的態度很差,所以才想機車一下....
感謝各位版友辛苦看到這裡,麻煩大家幫忙小妹解惑....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