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第二胎剖腹理賠問題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4-09-04 23:34:56
※ 引述《appise12 (好多雨)》之銘言:
: 前胎胎位不正剖腹 這胎確定剖腹
: 但下面保險是生了以後才保保險的
: 富邦 NHR 新綜合醫療保險附約
: 全球 醫療費用健康保險附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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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提到了,是前胎胎位不正剖腹之後才買的
: 兩邊保險員不一樣 富邦的說只要註明子宮恐有破裂危險
: 就賠(問過兩個理賠部)
: 全球說要有條文上的狀況(產程遲滯、胎位不正等)
: 兩邊條文我拿起來看 雖然不同家 條文都一模一樣
: 保全球的保經說請醫生幫忙 不過我想讓醫生就寫子宮破裂疑慮就好
: 這樣兩邊都拿的到理賠?或都拿不到?或一邊有?
: 謝謝各位~
其實,假如是依照規定,兩間都是不用理賠的
醫療保險,一般是理賠投保前尚未發生的疾病
這點在保單條款的名詞解釋中有提到
本契約所稱「疾病」係指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或復效日)起所發生之疾病。
※註:一般常見的醫療險有等待期,則會加上等待期30天起所發生
因此,假如是因為前胎的原因導致的->保險公司可以不予理賠
所以,要理賠只有兩種可能
1.不是投保前狀況導致的,我前胎胎位不正,這胎產期遲滯
2.不讓保險公司知情是因前胎引起的
其實,這問題關鍵點應該是「要保人」、「被險保人」以及「業務代表」
能不能接受「拒賠」,一般人買了保險當然會希望可以拿到理賠金,
因此在「市場競爭」的壓力之下,每家「保險業務」以及「保險公司」
莫不傾其全力想讓保險順利理賠,反而讓一些不太正確的處理方式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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