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保險公司就是大家一看理賠被刁難就想得到的那間。
保的險種是民國88年左右保的
1、防癌終身-雙親型
2、住院醫療終身健康保險
3、溫心住院
家父於101年底發現肺癌三期末
已陸續進出病房多次,
每次3天~十來天不等
病歷內容大約包含以下:
肺炎、慢性阻塞性肺疾、肺癌、
高血壓心血管疾病、舊疾肺結核
102年前半年住院六十幾天,
分三次申請理賠,理賠還算順利;
102年後半年住院七十幾天,
分成二次申請理賠,就開始不賠防癌終身住院的部份。
理由是因為家父住院並非癌症治療,
保險公司認為家父住院都是在處理肺炎及慢性阻塞性肺疾的部份。
102後半年第一次申請理賠因為金額就差了十萬元左右,
經過與理賠人員協調及確認住院病歷裡有化療字眼,
所以理賠人員補足了應理賠的部份。
102後半年第二次申請理賠,不理賠金額比第一次更大。
這次理賠人員(另一位)一再堅持家父近60天、
分五段的住院並非癌症治療。
與理賠人員確認家父住院時亦有口服化療藥等療程,
理賠人員甚至回答說:口服化療藥在家也可以吃不用住院。
只願意融通以口服化療藥前後共三日給付癌症住院理賠金。
為此還特地請家人申請病歷回家"研讀",
甚至還請教主治醫師。
主治醫師不願介入,但確實認同家父主要為癌症治療無誤。
但非本科實在不曉得除了打化療之外,
還有什麼數據或是檢查是可以拿來跟保險公司爭取
該次住院確實為癌症治療無誤?
或是我該接受保險公司的融通?
先謝謝大家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