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理賠] 醫療險理賠(未滿兩年)

作者: a032195 (無聊啊)   2014-09-01 12:27:38
剛才業務又來傳達保險公司的意思
家父有高血壓,高血脂的情況下,
該張保單根本就不成立。
即使當時業務沒問,但是保險公司以上面有父親的簽名為理由,
說是有簽名就代表有看過整份保單,
就算證明上述兩種病跟大腸癌無關,
但是該張保單本來就不成立,所以保險法64條沒用,
加上現在有跟業務補告知有兩種疾病後,
拿著解約書要來叫我們簽了。
不簽的話一個月後就要寄存證信函,
現在簽解約的話,解約之後還可以拿三十幾萬(這是啥名目就不知道)。
這保險公司還真是各種威脅利誘都拿得出手啊。
作者: linsmile (smile)   2014-09-01 13:16:00
如疾病無因果關係,據第六十四條保險公司可能還是要賠錢但當時因為違反誠實告知,解約是必然的,且不一定要退保費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4-09-01 13:51:00
那就儘量拖延時間吧!
作者: rock0500 (小埃)   2014-09-01 13:53:00
業務員的問題吧 保險公司也是照程序走保險這玩意兒是最大誠信原則 除非能證明當初不知道這項該告知 不然...
作者: baccat (好有趣~真好玩)   2014-09-01 16:44:00
太多人都直接把責任推給業務吧!!!告知事項客戶看過沒?告知事項是誰勾選?? 大腸癌跟未告知事項無關時 仍須理賠只是保險公司可解約 因為不實告知 ~最後~~醫生沒說不代表沒事!!台灣醫生大多只會敘述症狀提醒該注意什麼~~很少會詳細告知病名~~這其實很常見!!ex: 醫生我一直咳嗽~醫生輸入代碼 提醒多喝水多休息您知道他是開什麼診斷嗎??不能以不知道當作沒事去要求保險公司~那看醫生之後 都不要問 告知就可以都不用填嗎@@?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4-09-01 16:59:00
現在有多少業務會說要據實告知常看到的是業務說,直接再這邊簽名 全勾否即可,不是嗎另外,以家父的狀況而言,擺明是保險公司想凹理賠部分可以看一下這篇->#1Fvmxbsw兩年內未據實告知被解約是合規則的,但大腸癌跟不實告知部分無關卻要拒賠,卻是有瑕疵的
作者: rock0500 (小埃)   2014-09-01 18:30:00
要看條款怎麼說 大部分的狀況 不賠也是正常的條款應該會有一條 [告知義務與本附約的解除]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4-09-01 19:37:00
這不賠很不正常吧@@
作者: rock0500 (小埃)   2014-09-01 20:10:00
如有故意隱匿、或因過失遺漏或為不實的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本公司對於危險本公司得解除該被保險人部份之附約,其保險事故發生後亦同。但危險的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的事實時,不在此限看怎麼解釋囉 是要注重條款的前面還是最後一句...而且癌症 三高 腎衰竭 這三個症狀 常常是互為影響因子說它沒影響嘛...可以 因為非必然關係說它有影響嘛 合理 因為有研究報告顯示確實有關聯性保險法第25條...那這樣說什麼都沒有用了QQ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4-09-01 20:47:00
這種問題請保險公司證明即可,不用讓消費者勞神之前已經有相關例子了,保險公司無法證明有關證明是個很麻煩的事情,甲狀腺結節都不一定可證明日後變甲狀腺癌保64條只是說可以解約可沒說不需理賠呢!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4-09-01 21:16:00
若保險公司不走64是有可能可不賠的
作者: hank0624 (不用錢的保險最貴)   2014-09-01 21:17:00
足以變更 保險人之危險估計者.....危險對價關係事故發生前採 危險估計說,事故發生後 採相當因果關係說
作者: linsmile (smile)   2014-09-01 21:27:00
按條文如果原po執意要保險公司賠償也許得不常失,按條文要賠錢,但是違反告知她可以賠完解約且不退還保費這樣你就要衡量是否值得了
作者: MrE (願深愛過的人平安)   2014-09-01 21:40:00
保險公司已經要解約了,並沒有不要求理賠就不解約吧一廂情願的以為不要求理賠就不會被解約才會二頭空吧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4-09-01 22:38:00
已經注定要被解約了~拿到理賠比較重要
作者: linsmile (smile)   2014-09-01 23:16:00
如果拿到理賠,但保險公司不願意退還保費解約那也沒保險公司的辦法
作者: guyguy (小該)   2014-09-01 23:56:00
拿到三十幾萬應該是有理賠,而非解約金,才兩年沒啥保價金,而且保險公司主張違反告知解約,可不退保費,未來也不會再賠,這張保單保留可能性應該不高了
作者: a032195 (無聊啊)   2014-09-04 15:57:00
當時業務沒問 我們也不知道要講什麼 這算是保險公司方的過失吧 我父親並非故意不說有高血壓的事 這樣的情況下保險公司要求我們簽解約書 我們實在不能接受啊 都給保險公司說就好了 說契約成立的是他 現在說不成立的也是他 保險公司還真好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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