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業務跟我說 明年要實施 不管醫療、意外險的實支實富只能正本理賠
建議我如果有保產險公司一年一約的要注意。因為到期新約就會改正本理賠了
並建議我將保單做健診,同時建議我把這些保險整合成一家,這樣就沒有副本的問題
問題請教
1.我如果加強日額、避開實支是否OK (還是不同家)
2.產險公司的意外險實支是否該處理了 (因為收據只有一個)
3.還是我該保壽險附掛醫療險那種有保證續保,也可以副本理賠,來延續保障?
4.到底這消息真或假,是否有確定消息出來了?如收到公文
感謝
※ 編輯: yujude (61.62.190.243), 08/22/2014 13:04:00